湖南男子駕車衝撞、碾壓並砍刺人群造成15人死43傷,最終被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1178891903


作惡多端,必遭報應。壞事做盡,必死無疑。這是規律,一塵不變的規律。

湖南男子駕車衝撞、碾壓並砍刺人群造成15人死,43傷,最終被判死刑。可謂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了,其情其景令人觸目驚心。

然而事件的背後卻給了我們更多的啟示,面對這樣的殘暴之徒,面對這樣的兇惡之人,我們不能袖手旁觀,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只要大家齊心協力,就一定能將犯罪份子繩之以法,從而讓他的囂張氣焰一下子消失,再不去傷人,再不去害人,再不去殺人,以此來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確保一方的長治久安。於社會,於家庭,於個人都有利。

顯然湖南男子的行為已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罪大惡極,罪不可饒。15名群眾的生命,就這樣被他活活撞死,43名群眾分別被他撞傷。沒有人性可言,沒有道德可講。令人深惡痛斥,令人無法原諒。

面對一個慣犯,面對一個惡棍,我們一定要挺身而出,我們一定要勇敢直上。不能讓他逍遙法外,不能讓他任其橫行。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惡有惡報,善有善報。若要不報,時辰未到。

湖南男子的最終下場,當然是把自己徹底埋葬了。而15名群眾的生命,卻再也挽不回來了。令人心酸,令人心痛。

顯然這是一起人間慘案,也是一起人間悲劇。值得我們反省,值得我們反思。

但願悲劇再也不要發生,但願慘案再也不要出現。

去珍惜生命,去愛惜生命,去保護生命吧。

而任何不顧他人,不顧後果,以及隨便去傷人和殺人的行為,都是不可取的,更是不道德的,其結果必然是自尋死路,自取滅亡了。

記住:衝動是魔鬼,冷靜是平安。

需要記牢,需要記清,同時更需要記好。

才不會走彎路,才不會走險路,更不會走死路了。

百利而無一害,何樂而不為……。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與論述,希望大家看後能夠規範好自己的言行,去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山青水秀167193282


陽贊雲事發前就已經劣跡斑斑

  • 1992年,陽贊雲在與第一任妻子的離婚案中,因不滿法院的判決,闖入法官家中將其打成輕傷,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 2001年,陽贊雲多次非法販賣海洛因供他人吸食,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 2005年,因一起鄰里糾紛,陽贊雲和同夥攜帶鐵錘、鐵棍等兇器闖入他人家中,將多人打成輕傷,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零三天。
  • 2006年,陽贊雲在母親墳前祭奠時失火引燃山林,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 2009年,陽贊雲和同夥進入一位“牌友”家中,用刀威脅對方寫下一張60萬元的欠條,此後多次索要“欠款”,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 2017年,陽贊雲因與“牌友”發生衝突,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由此可見陽贊雲的一生劣跡斑斑,最終因為心理失衡在報復法院工作人員無果的情況下,選擇極端方式報復無辜社會群眾的行為,已經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從其作案行為來看,其並沒有特定報復對象,所有的衝撞行為均是隨機的挑選被害人,故而其報復的對象是不特定的人群,據此認定其危害公共安全合法合理。

而根據《刑法》的規定,陽贊雲駕駛車輛故意衝撞人群並且在事後持匕首對群眾進行行刺的行為,造成15人死亡多人受傷的情況下,足以構成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處以死刑合法合理!

最後陽贊雲墮落的靈魂本應通過懺悔來進行自我救贖,無奈其破罐子破摔的心態終究加速了自己死亡的進程,更是連累了無辜的群眾,這樣的人死不足惜。


麋鹿說法


陽贊雲一一又一窮兇極惡之徒,殘暴的製造了一起血腥大案。9月12日晚7點40分,陽贊雲駕路虎衝向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的人群,持刀砍殺毫無戒備的群眾,致15人死亡,43人重傷。正值晚飯後人們在廣場上散步溜達的高峰期,哪能料想滅頂之災的降臨。活鮮鮮的生命被碾壓在車輪下,被摺疊鏟匕首砍殺倒在血泊中。想像當時的情景,令人痛心疾首、悲憤難平。

一個人為什麼如此殘忍?我查看了資料:陽贊雲,男,漢族,1964年2月6日出生於湖南省衡東縣,初中文化,無業遊民,多次犯罪曾六進六出於監獄,最終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可能是他最好的歸宿,只可憐了那些無辜的人們,充當了不法份子發洩心中邪惡的工具,成了罪大惡極陽贊雲報復社會的犧牲品。





心如蓮花173349538


今日有新聞爆出這個陽贊雲曾經在90年代接受過公審掛牌判刑。多麼一個劣跡斑斑的爛人,造成無辜群眾死傷。本就應該從重從快處理。

翻看這個陽贊雲的履歷,看起來他成年後基本上快有一半的時間在監獄裡度過,所犯罪名五花八門,可見他確實是一個作奸犯科十惡不赦之人。

對這種人做出的傷天害理之事,除了無辜群眾無妄之災外,對於罪犯無外乎就是從重從快送他下地獄。現代社會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感覺確實有點便宜他了。

對於普通群眾,想起來確實頭疼,這種突發事件有些防不勝防,唯有自己時刻保持警惕,保護好自己。當然了,要是國家能夠採用電子手環監控前科累累之人就好啦。


律師獨角獸


判死刑,槍決!我不樂意

法院判決陽贊雲死刑,大快人心!如果執行槍決,我不樂意。

這樣一個罪跡斑斑,社會遺留的毒害,只是判處死刑,怎麼對得起他那罄竹難書的罪惡。

殺害15人,重傷6人輕傷37人,只是槍決,憑什麼他要走得這麼舒適乾脆?!

我不樂意,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樂意。

既然已經是死刑,既然他必死無疑,是否可以把他交給百姓。是否可以把他交給死亡15人的家人,這份死刑請讓他們來執行。

受害群眾的賠償 誰負責?如何落實?

陽贊雲判死刑,大快人心,實在是為民清除毒瘤,但是陽贊雲留下的社會問題如何解決?

陽贊雲造成15人死亡,43人受傷,如何賠償。

輕傷者尚可痊癒,重傷者必留傷痕或者殘疾,如何賠償?死亡15人,他們家庭再難團圓,他們後續生活如何繼續?這份成本,誰來支付?

陽贊雲可以一死了之,但留下的傷害卻要持續數十年,這份痛,不能不撫慰。



我是安國平天下,平凡百姓的書寫人!歡迎關注。


安國平天下


湖南男子駕車衝撞、碾壓並砍刺人群造成15人死43傷,最終被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此人劣跡斑斑,早就應該被判死刑!

1.人品差 暴力傾向:陽贊雲離過多次婚,據說這人經常毆打妻子,有時候女人做飯不合他的胃口,他就要抓女人的頭髮打起來,渣男!不守信用:陽贊雲與他人做生意不講信用,剛簽訂協議不久就反悔,說不幹就不幹,完全是地痞流氓!2.滋事犯法 陽贊雲以放貸、賭博為生,多次涉嫌違法犯罪活動被捕入獄……

這人的坐牢經歷可以說是極其豐富了,甚至比很多監獄的“老油條”都要來得豐富!從1992年入獄後開始,每到剛刑滿釋放不久,他又開始尋釁滋事。進監獄勞改這麼久,其惡劣行徑也沒有絲毫改變,由此可見這人的本性已經壞到極致,十惡不赦,完全沒有得救了,將其放出來,就是一個人間禍害。

12月12日,法院判處陽贊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必然結果。他的死毫不足惜,縱使死十次、百次都不足於彌補那麼多條無辜逝去的生命!

2018年9月12日晚發生的悲劇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提醒了我們,對待這種劣跡斑斑的罪人,應從源頭上加強控制和管理,通過認真排查、審核來將安全隱患降到最低,對於那些考核不過關的犯罪者,應對其進行繼續教育,而不是輕易將其放出來!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意見,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關注:快嘴社會說,一起聊人生。】


快嘴社會說


大快人心!罪有應得!

前面有很多題友已經把案件的來龍去脈陳述了清楚,在此筆者就不贅述了。

參看這個畜生的人身履歷不難看到,這傢伙從小就是一個窮兇極惡之徒。看到這則問題以前,剛剛得知湖南殺母案中的犯罪小孩因為年齡未滿14歲,而獲准釋放。

那個孩子在法庭上說:“我殺的又不是別人,殺的是我媽媽。”

這世界最可怕的一件事就是,做父母的連個資格證都不用考,說生娃就能生娃。良好的家庭教育,能為我們社會有效地輸送經營能源;而生下孩子卻不進行管教,令一個懵懂的人,變成只吃人的狼——這部單是對家庭的不負責任,也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

我強烈建議國家嚴把兒童教育關,無能力或無資質做父母的,不準生養孩子。如果小惡魔犯下罪行屢教不改的話,政府應把父母與孩子一同羈押並一同教育。

如若小惡魔犯下多起故意殺人案,建議-人-道-毀-滅!


鑫時空


猶豫片刻,想了想這個事,他該死,該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也許是社會教育還不夠吧。

對此人,我專門從網上查了他的資料,此人11歲喪父,家裡有兄姐,母親靠著做保姆養活他們。從他的童年經歷來看,他的童年並不好,這也為他以後得事埋下了伏筆。他多次犯案,第一次因離婚上法庭,之後不服打了法官,之後又進行多次違法犯罪活動,也被進行了牢獄改教。

我認為他的犯案有多方因素構成,也是我的反思,也希望大家可以看一看。

1.有些人坐了監獄之後想重新做人,好好發展,可是社會又在排擠著他,監獄的“帽子”永遠也摘不掉,這對進行過改造的人我是不太公平的。

2.他的監護人也有責任,童年父愛的缺失也導致了他的心理殘缺,經常會有暴力傾向。

3.也許是壞事做盡,老天並不放過他,在他撞人之前,就已經查出了有多個不治之症。

4.之前他與別人說過,死也要轟轟烈烈的死,這也暴露出了他的內心狠毒,也許是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寫完這些,替那些死去的人感到不忿,為什麼偏偏碰到了他,願你們在天堂安好。願所有人被世界溫柔以待,擁抱陽光,每天都快樂。


小白說遊戲丶


這個姓陽的惡徒,駕車衝入人群密集的廣 場 ,撞人、碾壓還不夠發洩他內心的惡毒,接著下車持冷兵器砍殺無辜,致15人死亡,重傷6人,輕傷28人,輕微傷9人。

如此令人髮指的暴行,判死刑是必然的,也彰顯了我國保留死刑的必要性。

問題是,他在作案前就已經抱了送死的心,只是想拉一群墊背的,拉一個夠本,多一個賺一個,就是他的心態,所以,一個槍子崩了他,只不過是成全了他,對他來說,輕描淡寫,無足輕重。

對於這種人,談人道真是太對不起“人道”這倆字,對不起那些無辜死傷的人,古時候的那些車裂、凌遲之類的酷型,才適合他。或許,在作案前,他還能夠有所畏懼,思忖再三。

這個人死有餘辜,死不足惜,自不必說。

需要加以重視的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幹?為什麼如此仇視社會,看不得別人好?他為什麼一再矯正卻拒絕迴歸正途,反而變本加厲,自絕之前還要策劃一場如此殘暴的報復社會的死亡行動?

墮落的力量太強大了,不需要任何外力就可以自由落體,向上卻很艱難,需要幾十年如一日的修行,無論哪一個環節出了差錯,都有可能前功盡棄。

一個多元的社會,每個人都自顧不暇,各人匆匆忙忙奔前程,經常連自己的內心都顧不上審視,何談別人。

以至於這此個“別人”對你有了如此的敵意,還是恍然不覺。

這事件警示我們,有時候垃圾人會從天而降,防不勝防。儘可能地減少垃圾人的存在,才是根本。


潘衛霞律師


陽贊雲造成15人死亡,43人受傷的慘案舉世震驚,判處死刑,罪有應得!


無論如何,陽贊雲以極其危險的方式造成極其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是可恥的,是罪大惡極的恐怖分子,不可饒恕!判處死刑理所當然!

一個人能夠造成如此大的傷害,值得我們深思!

我們應該有人挺身而出阻止犯罪,一個人可以傷害那麼多人,值得反思一下:我們應該如何阻止慘案的發生。

對待惡魔👿,我們應該人人得而誅之,擁有亮劍精神很重要。

對待惡魔👿,我們應該該出手時就出手,絕不手軟。等待慘案的發生,不如阻止慘案的發生。

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國家的安全不容威脅,與社會安全為敵就是死路一條!

所有威脅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都要判處死刑,以儆效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