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以購房應收款進行融資議案獲通過

新京報快訊 (記者徐倩 曹冉京)在融資難的背景下,陽光城再次創新融資方式。

11月29日晚間,陽光城公告稱,29日下午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就多個議案提出表決,其中包括《關於公司以購房應收款為基礎資產進行融資的議案》(下稱“議案”)。

據公告披露,該議案同意股數為6.20億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98.58%。由於表決結果同意股數達到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所以上述融資議案已經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該議案遭到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反對,其反對股數達到約890萬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99.78%。

對此陽光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陽光城一直在嘗試創新融資。對於此次創新融資計劃,可能部分中小股東不太理解。另外,此次參與投票的也只是部分中小股東。”

據早前消息,11月13日晚間,陽光城發佈公告稱,陽光城集團擬與五礦信託、深圳市五順方商業合作,以購房應收款為基礎資產進行融資合作。

公告稱,該融資基礎資產為公司房地產項目在銷售過程中形成的購房應收款。將上述基礎資產發行相關產品進行融資,總額不超過50億元,每一期融資存續期間不超過12個月。

據瞭解,應收賬款證券化是房企融資創新的一種。今年年初,陽光城就曾經發行“2018年第一期資產支持票據(ABN)”,總規模14.9億,系銀行間市場全國首單以購房尾款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

此前,碧桂園、世茂等房企也發行過購房尾款ABS,即通過資產證券化可將購房尾款應收賬款以“打包出售”的方式提前從公開市場的投資者中將尾款收回,也是應收賬款證券化的方式之一。

新京報記者 徐倩 曹冉京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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