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每月支付母親七百元贍養費 男子被執行法官網上“追逃”

“謝謝法官們啊!這兩年來你們不僅替我那不孝子墊付了一萬多的贍養費,現在還把我該得的贍養費都給要回來了!讓我再也不用一趟趟地奔走討要了!”手裡捧著贍養費的八十高齡的石某某熱淚盈眶地拉著執行法官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說著謝謝。

近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拒不給付贍養費案。

不願贍養老人 母親狀告不孝子

82歲的石某某育有四子一女,除了丈夫及次子已故外,其餘四個子女均已成年。隨著年齡的增長,石某某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也漸漸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無法獨立生活。

面對這種情況,石某某的四個子女口頭協商輪流贍養老人,每人贍養6個月,同時在贍養期內負擔老人的生活費200元及醫藥費。

協議定下後,子女們也開始了對老人的贍養,直到2015年6月,輪到了老人的三子陳某某贍養老人,可陳某某以生活困難為由拒絕將老人接到自己家中贍養,也拒絕支付贍養費。無奈之下,老人只得將親生兒子告上法庭。

2015年10月,法院依法判決陳某某每月總共應向老人支付700元贍養費。

為“賴”賬常年不回家住宿小旅店

判決生效後,陳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義務,石某某遂向南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執行法官多次通過電話與陳某某聯繫,希望他能念及母親的養育之恩,自動履行贍養義務。

不料陳某某不但拒絕履行義務,還換了電話號碼切斷了與執行法官的聯繫,為了防止執行法官到家裡找自己,陳某某甚至常年不回家,經常住宿在小旅店裡,以此來躲避執行。

一方面是蓄意躲避的陳某某,而另一方面是體弱多病天天以淚洗面的石某某,面對這種情況,該案的執行法官沒有甩手不管,除了想方設法查找陳某某以外,執行法官還多次墊付贍養費給石某某,以維持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被執行人陳某某的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規定,還與社會倫理背道而馳,申請執行人石某某的生活經濟狀況也容不得執行人員半點遲緩。針對這種情況,南明區法院領導果斷向公安部門請求協查,通過公安的查詢系統對陳某某進行監控和查找。

戴上手銬後主動支付贍養費

2018年9月,執行法官得到消息,陳某某入住在某旅館,當地派出所民警迅速將陳某某帶回了派出所,等候多時的執行法官隨即對陳某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陳某某順利送拘。

陳某某眼見自己被戴上手銬關進拘留所,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連忙給自己的老婆打電話,通知她趕緊籌錢支付贍養費。

近日,陳某某的老婆主動來到法院找到執行法官,將近幾年來所欠下的贍養費、罰金、執行費等盡數交來。身陷囹圄的陳某某也反思了自己的過錯,寫下了悔過書,並保證今後都會按時向母親支付贍養費。

鑑於此,執行法官依法決定對其提前解除拘留。至此,該案成功執結。

文:記者 孟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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