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民警衛隊和美國陸軍,有什麼區別?

軍事小科普


兩者沒有本質的區別,都是在美國憲法體系下的正規軍。在過去,很多人認為國民警衛隊只是美國的民兵組織,而美國陸軍,海軍和空軍,包括海軍陸戰隊,則被看作是正規軍。事實上,這只是國民警衛隊在成立初期的情況,隨著美國實力的不斷增強,領土面積的不斷擴大,國民警衛隊又被定義為“守衛美國本土的軍隊”,而不再是民兵。

所謂“守衛美國本土的軍隊”,即國民警衛隊原則上不參與對外戰爭,即便在歷史上,國名警衛隊也有對外作戰的經歷,但其主要的指責,依然是守衛美國本土。但是,守衛美國本土,為何不將其編入聯邦軍隊?因為美國的頂層政治架構,是聯邦制,而且是“強聯邦制”,各州都有自治權,聯邦政府不能干涉各州內政。假如將國名警衛隊直接編入聯邦軍隊,則意味著聯邦政府強制性的干涉了各州部署防務的權力,這將違背美國的憲法精神和政治傳統。

因此,將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下放到各個州,由各州的州長擔任國民警衛隊的指揮官,這既不衝擊到州權,同時也能照顧各個州的情況。假如國民警衛隊被編入聯邦軍隊,難免會顧此失彼,不同的州,有著不同的情況,大州或許會認為小州佔自己的便宜。但是,建立國民警衛隊,並不是每個州都具備的條件,如果每個州都建立1個師的武裝,則美國發生地方叛亂的可能性也將成倍增加,這同時也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在實際運作中,國民警衛隊的編制也被嚴格限制,目前陸軍國民警衛隊只保留了44萬人,空軍國民警衛隊則保留了11萬人。

國民警衛隊被置於各州的體系內,則各州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對國民警衛隊進行資源配置。國民警衛隊的職責是“守衛美國本土”,這個職責,即包括在美國境內平定叛亂,也包括抗擊外部侵略。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美國聯邦政府管轄的軍隊,在非特殊情況下不能在美國本土進行軍事行動,這個規定是為了防止出現武裝叛亂,或者軍事政變。因此,美國本土的守衛,原則上也只能由國民警衛隊負責,這就意味著國民警衛隊的資源配置,與聯邦政府的軍隊不能有太大的區別。陸軍國民警衛隊和空軍國民警衛隊,他們的武器裝備,訓練水平,薪資待遇等,都與聯邦軍隊別無二致。

原則上,國民警衛隊受各州州長的指揮,但在戰時,總統也可以指揮國民警衛隊。按照美國人的看法,各州的國民警衛隊,已經負擔了各州的防務,這等同於國民警衛隊負擔了全美的防務,因為美國總共是50個州,50個州的國民警衛隊都配置齊全,美國本土的防務就已搞得差不多(在現實中,並不是每個州都能最優化的配置國民警衛隊)。

有人說,州長指揮國民警衛隊,難道不會引發叛亂嗎?這個可能性很低,因為國民警衛隊也是在美國軍隊的體系之下,總統是美國軍隊的總司令,這使得國民警衛隊在事實上處於雙重領導,州長可以指揮,總統也可以指揮,但總統畢竟是總司令,所以當州長和總統發生衝突時,國民警衛隊就得服從總統,而不是州長。假如某個州長髮動叛亂,總統可以直接命令國民警衛隊將其抓捕。因此,州長指揮國民警衛隊,權力上限也只能是平定本州發生的叛亂,而不是去對抗聯邦。

美國陸軍,則是美國聯邦政府管轄下的軍隊。美國總統是軍隊的總司令,因此陸軍的最高指揮,就是總統本人。但是,美國的軍權,卻不完全集中於總統個人手中,國會也分享了部分權力。美國陸軍,海軍和空軍,三者都受到國會的制約,這使得總統不能隨意調動,除非國會正式對外宣戰。因此,海軍陸戰隊,就成為美國總統唯一可以親自指揮的軍隊,可以隨時對外進行軍事行動。問題在於,國會不能坐視總統戰爭權力的不斷擴張,他們對海軍陸戰隊的監督也極為嚴苛,在經費上也卡的很死,導致海軍陸戰隊的裝備難以得到及時更新,但作戰任務卻有增無減。這使得美國海軍陸戰隊,也被稱為“第四等人”。


圖維坦


研究過美國,你就會發現美國是一個對內對外分工相對明確的一個國家。

就比如說聯邦調查局(FBI)和中央情報局(CIA)FBI主國內調查,CIA主國外調查,互不干涉。眾議院於參議院,眾議院主國內事務,參議院主國際事務。國民警衛隊陸軍和美國陸軍同理。

美國國民警衛隊分陸軍空軍兩個軍種。


陸軍國民警衛隊:主要職責為維護國家及當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維持社會穩定和參加搶險救災,維護美國本土的安全,很多電影都表現過,在遇到警察解決不了的衝突中,就會呼叫美國國民警衛隊,而不是直接呼叫軍隊,憲法規定聯邦政府的武裝也就是美軍不允許在美國本土活動,本質上屬於各州自己的武裝力量,由州政府統一指揮,一般情況下是不參與美國對外的軍事行動,但聯邦政府在遇到特殊情況下有權調動,所以國民警衛隊是美國武裝力量的一部分,職責向內。

美軍分海軍、陸軍、空軍、海軍陸戰隊。

美國陸軍:主要職責為維護美國本土不受侵害,對外開展軍事行動以及維護世界霸權。我們常常聽到的美軍在某個地區有所行動,搞軍事演習,包括近些年美國對外發動的戰爭的主力就是這支武裝力量,例如海灣戰爭、越南戰爭、阿富汗戰爭等。為防止發生軍事政變,採取文官治,不允許在美國本土活動,是直屬於美國政府的武裝力量,總統任總司令,職責向外。

雙方同屬美國的武裝力量,除了職責不同,其他包括武器裝備、福利待遇、所能形成的戰鬥力等雙方並沒有本質區別。

更多精彩內容,點擊上方關注!

更多獨特見解,碼字下方留言!


不代表主流


美國的國民警衛隊(National Guards),想必大家聽到過這個名字很多次,不瞭解的人,聽了這個名字,可能以為國民警衛隊就是一般的民兵組織,就跟中國以前的民兵一樣的作用,當做後備役使用,不派上戰場,跟正統的美軍有很大區別。然而他們的區別很小,國民警衛隊也做著跟美軍一樣的事,只不過隸屬不同罷了,而國民警衛隊的裝備也跟美軍一樣,甚至比美軍更好,在戰爭時也同樣會進入戰場跟美軍並肩作戰。

美國是各個州組成的美利堅合眾國,而美軍是美國的武裝力量,歸中央的聯邦政府管,國民警衛隊則是各個州的武裝力量,由州政府管轄,而這些州兵也很奇怪,不但擁有完整編制的陸軍,甚至空軍,在裝備上,陸軍在近期換裝了新式的M1A2SEPV2坦克,空軍甚至還裝備了F-22這種戰機,反觀美國海軍陸戰隊卻還在用老式的M1A1坦克。而在戰時,國民警衛隊也會參加美國的戰爭,在美國經歷的數次戰爭中,除了越戰,國民警衛隊幾乎都參加了。

而這樣怪異的分配,也有一些麻煩的出現,由於國民警衛隊是屬於州政府的,不歸聯邦政府管轄,有些時候國民警衛隊就可能被州長用來對抗聯邦政府,比如1957年的小石城事件,當地州長使用國民警衛隊強行跟合眾國陸軍對抗,雖然對抗最終被化解,但也沒人指控州長是武裝叛亂,這也是這種陰陽怪氣的武裝力量結構帶來的副作用。


楠竹一


美國國家武裝力量中,只有陸軍和空軍具有國民警衛隊。美國國民警隊一般作為州執行緊急反應任務,更多是應對自然災難。美國國民警衛隊在美國是一個獨特的軍事組織,它的架構和權責都十分有趣。俗話說:拿誰錢給誰幹活。但這句話用在美國國民警衛隊上卻讓很多人感覺不大合適。因為這個組織具有州與兩幫的雙重屬性。它的薪資來源要麼是聯邦政府,要麼是州政府,同時它有可能是受到聯邦政府調遣,有時候受州政府調遣,即便是聯邦政府出錢,它也可能是受到州政府調遣。通過合理分配權責,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能從中獲益。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讓外人看起來非常“奇葩”的問題,主要是因為美國是一個合眾國,它的州具有相當大的權限。

美國陸軍的全部薪資都是由美國聯邦政府出資的,這一點跟美國國民警衛隊有很大不同。美國陸軍的最重要職能能力是控制人、控制土地和國家資源;因此,將美國大兵推送到特定的土地上,是最有效“以有利於美國的方式”構建環境的方法。美國陸軍具備執行多種不同類型作戰的能力,包括國家建設、救災搶險、防禦外敵等。

▲美國陸軍


齊奧爾科夫


美國陸軍以及美國軍隊,隸屬美國聯邦政府。美國國民警衛隊,隸屬美國各州政府。就好像聯邦警察、聯邦調查局,和州警、縣警察、城市警察、鎮治安官,沒有隸屬關係,自己管自己的。整個美國的國土安全由美國軍隊負責,各州內自己的安全由國民警衛隊負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