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全面審查計程車司機背景!包括是否有酒駕、犯罪、吸毒記錄等

煙臺全面審查出租車司機背景

審查內容包括是否有酒駕、犯罪、吸毒記錄等

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關於認真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審查與監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按照煙臺實際情況,煙臺已全面啟動出租汽車駕駛員(含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等工作。此次審查非常全面,不僅包括出租汽車駕駛員申報材料受理、從業資格考試、證件發放、從業資格證件信息的提供等,還包括出租汽車駕駛員相關違法犯罪背景的核查。

通知要求,交通和公安兩部門將就本次審查加強協調配合,交通運輸局負責出租汽車駕駛員申報材料受理、從業資格考試、證件發放、從業資格證件信息的提供等工作;公安局負責對申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相關違法犯罪背景的核查、對交通主管部門提供的持證出租汽車駕駛員信息的核查。

此次審查將對出租汽車駕駛員積極創新服務方式,加強出租汽車駕駛員有關信息系統建設,鼓勵實行網上報名、與公安機關聯網審驗,“讓駕駛員少跑腿、讓數據多跑路”,降低駕駛員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本次審查還將推動實現出租汽車駕駛員有關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人口信息、車輛駕駛人違法記錄信息、犯罪信息實現聯通共享,推動實現信息在線即時核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從業人員隊伍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

本次核查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內容包括:駕駛證是否滿足3年的駕齡,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是否有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記錄,是否有飲酒後駕駛記錄,是否有犯罪記錄(關於暴力犯罪的界定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待公安部門另行制定印發後標註),是否有吸毒記錄。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需將持證出租汽車駕駛員信息彙總以《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季度統計表》的形式提供給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每季度核查持證駕駛員背景信息變化情況,對核查發現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有吸毒記錄,有飲酒後駕駛記錄,有犯罪記錄,有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記錄等情況的駕駛員,要在2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反饋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由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撤銷相關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並公告作廢。對相關交通違法、責任事故信息,記入企業、駕駛員年度服務質量測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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