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如何提出信訪事項

根據2016年1月1日施行的《山東省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通過網絡信訪平臺或者採用電子郵件、書信、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聯繫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並如實提供本人持有的與投訴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和其他證據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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