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這類「臨時工」干滿2年就可轉事業編!

臨時工是指在體系中做著一樣的工作,待遇卻千差萬別的一種現在,慢慢的,社會上出現一種新聞,往年都拿臨時工背鍋,臨時工也被帶上了諷刺的意味,要知道隨著事業單位還有公務員考試熱度的上升,帶編制的單位考試越來越難,很多單位甚至大量聘用臨時工,在體制內的臨時工最大的心願就是期待能轉正,實際上轉正怎麼會那麼簡單呢?要知道事業單位的招聘程序不比公務員的簡單,因為都是實行的逢進必考的原則,你想要擺脫臨時工的身份,進入正式編體制,必須要過五關斬六將,不僅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還要經受每一輪的“渡劫”每一輪都要淘汰一大批的人,最後小部分的人成功成為“上仙”。

事業單位改革:這類“臨時工”幹滿2年就可轉事業編!

那麼對於臨時工來講有沒有什麼“捷徑”呢,以前確實是沒有的,但是小編這裡想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現在是有的,有一項新政的出臺,為臨時工提供了另外一條小道。

山東省在去年12月份就事業單位管理措施中提出:從2018年開始,山東將免費定向培養基層推廣本科生、專科生,“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基層工作滿兩年後可通過考核成為鄉鎮事業單位人員

要知道,三支一扶雖然是參照事業單位管理,但是並不屬於編內人員,在很大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叫做是“臨時工”山東此次條例很明顯是在為很多三支一扶工作者提供便利,想擁有編,覺得考試難度太大,那麼就先進入三支一扶,為將來進入事業編做準備也不是不可以啊。 但是有網友對此並不抱樂觀態度,覺得鄉鎮事業編根本沒有多少人願意去,只不過為關係戶準備的,小編這裡想說,既然國家出臺了優待政策也不要用不好的意圖去揣測,制度本就是一步一步完善起來的。

東轉西移大法破解多次相遇問題

在事業單位考試中,行程問題基本屬於必考題目,而在行程問題考察的各類題型中,多次相遇問題尤為受到出題人的親昧,所佔比重極大,但因行測題量大、時間緊,多次相遇問題難度係數較高等原因,此類問題成為考試中的重災區。那麼如何快速破解此類問題,拿下這寶貴的分值呢?結合最新考題變化趨勢,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個快速解決多次相遇問題的常用的方法——東轉西移大法。

一、東轉西移大法思想簡介

通過一個簡單的事例來給大家說明,假設小王要從甲地沿直線到乙地,可通過方式①:首先坐公交1小時,然後騎車0.5小時,再次休息20分鐘,最後步行10分鐘到達乙地;如果各種交通方式速度一致,那麼採取下面方式②:首先步行10分鐘,然後騎車0.5小時,再次休息20分鐘,最後乘坐公交1小時是否能到達乙地呢?相信大家對比兩種方式很容易就會得出答案:那就是簡單看幾個不同運動階段先後順序不一致,但如果把每一段拿起來通過東轉西移的方式進行重新拼接,就會發現,最終結果都是一樣的。這裡結合最新考試多次相遇題目說明。

二、例題精講

從兩地沿直線出發的多次相遇問題中,從出發到第n次相遇時,路程和、總時間、二者各自的總路程均為從出發到第一次相遇時走過的路程和、時間、各自路程的(2n-1)倍。

例1.A和B兩單位之間距離為1100米,上午9時甲從A單位出發前往B單位,乙從B單位出發前往A單位。兩人到達對方單位後分別用5分鐘辦事,然後原路返回。如果甲的速度是每小時5千米而乙的速度是每小時6千米,則兩人第二次相遇時是上午幾點?

A.9時17分 B.9時22分 C.9時23分 D.9時28分

【答案】C。

【解析】:根據題意,我們可以通過東轉西移的方式,首先假設兩人同時在原地各花5分鐘時間辦事,然後同時從兩地出發,變成了最簡單的直線異地同時多次相遇問題,根據直線異地同時多次相遇問題結論,可得3×1.1=(5+6)×t,得t=0.3小時=18分鐘,故而總共用時t=5+18=23 分鐘,選C。

例2.甲乙兩車早上分別同時從A、B兩地出發駛向對方所在城市,在分別到達對方城市並各自花費1小時卸貨後,立刻出發以原速度返回出發地。甲車的速度為60千米/小時,乙車的速度為40千米/小時,兩地之間相距480千米。問兩車第二次相遇距離早上出發經過了多少個小時?

A.13.4 B.14.4 C.15.4 D.16.4

【答案】C。

【解析】:根據題意,我們可以通過東轉西移的方式,首先假設兩人同時在原地卸貨1小時,然後同時從A、B兩地出發,同樣變成了簡單的直線異地同時多次相遇問題,根據結論,可得3×480=(40+60)×t,得t=14.4,故而總共用時t=1+14.4=15.4小時,選C。

【點睛】通過對上述多次相遇問題的解答,就可以發現原本複雜的題目,東轉西移各階段運動過程,我們就可以快速進行求解,獲得結果。當然,大家會提出一個疑問,那就是第二次相遇時,二者是否都已經辦完各自的“私事”,通過當前出現的題目進行分析驗證,我們發現全部是完成的,所以我們也要有一定的膽量敢於使用,至於這方面,大家可以下來多探討,會有很多收穫,方法的的學習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還是我們的一種思考問題的方式,一種能夠將看似複雜的問題轉化為清晰簡單的問題,稍加分析就能夠找出我們想要的答案。所以,大家在行測試題的備考中,不能簡單為做題而做題,更多要思考出題人會如何考察,真正開啟我們的成“公”模式!

復言命題綜合推理因其考查知識面廣、難度高一直備受命題人青睞。對於常規的復言命題,我們採取找到確定事實代入的方法即可輕鬆解決。讓廣大考生倍感頭痛的是,已知條件中不存在確定事實的情況。這個時候我們又該如何破解呢?今天,中公教育研究與輔導專家就為廣大考生分享一種化解不確定的奇妙方法——假設法。

對復言命題綜合推理而言,如果選項中沒有確定事實(直言命題或聯言命題),此時我們可以選擇相對較為確定的已知條件來入手解決此題。相對確定的已知條件就是情況數較少、我們比較好把握的。我們可以根據裡面僅有的幾種情況來進行假設。

我們一起來看下下面這道題:

【例】在一次運動員選拔中,對人員選拔有如下要求:①或者選拔陳橙或者選拔李墨,②如果選擇陳橙,則不能選拔吳藍,③只有選拔吳藍,才選拔林青。④李墨,林青只選拔一人。

由此可見,以下哪個選項正確體現了這次運動員的選拔方案?

A.不選拔李墨,選拔吳藍 B不選拔稱橙,選拔林青

C.不選拔吳藍,選拔林青 D不選拔林青,選拔李墨

答案:D

【解析】這是一道復言命題綜合推理,首先我們根據已知條件寫出四個邏輯式:①或者選陳橙,或者選李墨。②選陳橙→不選吳藍。③選林青→選吳藍。分析四個已知條件中並無確定事實。這時我們分析這四個已知條件,會發現相對來說比較確定比較容易入手的是④:李墨,林青只選拔一人。這個已知條件說明只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選李墨,不選林青。第二種情況:選林青,不選李墨。假設選李墨,我們會發現這時候是沒辦法繼續往下推測的,所以我們從第二種情況入手:假設選林青。如果選林青,代入③中可推知選吳藍。將選吳藍代入②可推知不選陳橙。將不選陳橙代入①中可知選李墨。也就是說當我們假設選林青時,會推出選李墨這個結論,這時陳橙、李墨兩個人都選拔,不符合已知條件④“林青、李墨兩個人都選拔”,所以假設不成立。因此事實時不選擇林青,因為林青、吳藍兩個人必須選擇其一,所以選李墨。因此選D。

一道看似沒有頭緒的推理題,因為運用了奇妙的假設法而迎刃而解,從相對確定入手,化解不確定——這,就是假設法的魅力。你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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