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說:上士聞道,勤能行之。你呢?

老子說:上士聞道,勤能行之。你呢?

對於有很深道德的知識,人們表現為三種態度;上士聞道,勤能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你勤奮行之嗎?你半進半退嗎?你哈哈大笑嗎?人生的態度,決定了人生的高度。

上士聞道,勤能行之。

中士聞道,若存若亡。

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

----- 選自《道德經》第四十一章

《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李耳(似是作者、註釋者、傳抄者的集合體)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在前,《德經》在後,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

“上士聞道,勤能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為道”。

——說的是任何人都有“聞道”的機會,只是“聞道”時的態度各不相同。

“上士聞道,勤能行之”。

“勤”——“心所向”也,從心裡認可,才能勤勉以恆。

“能”——“力所及”也,有從道的能力。

“行”——“事所成”也,有從道完事的結果。

“勤而能行之”,對應的意思,就是孔子說的“學而時習之”。這是“上士”對“道”的態度和做法——“聞”而“勤”,“勤”而“能”,“能”而“行”——也只有這樣德行的人,才能叫作“上士”。

“中士聞道,若存若亡”。

“存”,有所得才留下。“亡”,有所失就放棄。“若存若亡”,可“存”可“亡”也,因為不確信,有懷疑。所以對我有利,我就奉行;對我無用,我就丟棄——不能理解“道”的真意,所以才搖擺不定,唯“我”是用。

“下士聞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為道”。

你給有的人講道理,他卻哈哈大笑,因為不大笑,不足以告訴你他有自己的道理——“自以為道”,你說的“道”不是他的“道”——“自有其道”。

人生對知識的境界,決定著人生的世界。人生的態度,決定了人生的高度。

《太上感應篇》揭示人生命運真相---,願有緣者仔細體會,努力踐行。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又有三臺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其過大小,有數百事,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

是道則進,非道則退。不履邪徑,不欺暗室;積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懷幼;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宜憫人之兇,樂人之善;濟人之急,救人之危。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長;遏惡揚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寵若驚;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

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

苟或非義而動,背理而行;以惡為能,忍作殘害;陰賊良善,暗侮君親;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誑諸無識,謗諸同學;虛誣詐偽,攻訐宗親;剛強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當,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諂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輕蔑天民,擾亂國政;賞及非義,刑及無辜;殺人取財,傾人取位;誅降戮服,貶正排賢;凌孤逼寡,棄法受賂;以直為曲,以曲為直;入輕為重,見殺加怒;知過不改,知善不為;自罪引他,壅塞方術;訕謗聖賢,侵凌道德。

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願人有失,毀人成功;危人自安,減人自益;以惡易好,以私廢公,竊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醜,訐人之私;耗人貨財,離人骨肉;侵人所愛,助人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勝;敗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驕,苟免無恥;認恩推過,嫁禍賣惡;沽買虛譽,包貯險心;挫人所長,護己所短;乘威迫脅,縱暴殺傷;無故剪裁,非禮烹宰;散棄五縠,勞擾眾生;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亂規模,以敗人功;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見他榮貴,願他流貶;見他富有,願他破散;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負他貨財,願他身死;幹求不遂,便生咒恨;見他失便,便說他過;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見他材能可稱而抑之。

埋蠱厭人,用藥殺樹;恚怒師傅,牴觸父兄;強取強求,好侵好奪;擄掠致富,巧詐求遷;賞罰不平,逸樂過節;苛虐其下,恐嚇於他;怨天尤人,呵風罵雨;鬥合爭訟,妄逐朋黨;用妻妾語,違父母訓;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造作惡語,讒毀平人;毀人稱直,罵神稱正;棄順效逆,背親向疏;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鑑猥事。

施與後悔,假借不還;分外營求,力上施設;淫慾過度,心毒貌慈;穢食餧人,左道惑眾;短尺狹度,輕秤小升;以偽雜真,採取奸利;壓良為賤,謾驀愚人;貪婪無厭,咒詛求直。

嗜酒悖亂,骨肉忿爭;男不忠良,女不柔順;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誇,常行妒忌;無行於妻子,失禮於舅姑;輕慢先靈,違逆上命;作為無益,懷挾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愛;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損子墮胎,行多隱僻;晦臘歌舞,朔旦號怒;對北涕唾及溺,對灶吟詠及哭;又以灶火燒香,穢柴作食;夜起裸露,八節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春月燎獵,對北惡罵,無故殺龜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

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飢,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兇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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