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加強“獨角獸”試點企業信披與輿情管理工作

6月6日,證監會連發9文,CDR制度核心規則全面落地,中國資本市場正式開門迎接新經濟“獨角獸”。從6月7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向證監會申報發行IPO或CDR的材料了。

據瞭解,本次支持創新企業境內上市工作以試點方式開展,設定了較高的准入門檻,面向符合國家戰略、具有核心競爭力、市場認可度高,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

上述類型企業社會關注度高,各類信息較多。隨著各種新媒體技術蓬勃發展,這類企業的任何危機也可能被無限放大,引發企業危機的蝴蝶效應和連鎖反應,如何做好相關信息披露成為關鍵內容。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試點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試點企業在境內發行證券的,原則上依照現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證監會將針對試點紅籌企業的特點,對其信息披露作出相應安排,督促試點企業充分揭示風險。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