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5歲,工作四年,三級醫院編制內護士,身高158cm,體重42kg,工資4500左右。
男,24歲,工作2年,廣鐵局職工,身高172,體重74kg,工資6000左右,顏值他稍高,交往一年,性方面雙方都是第一次。
他比較愛玩遊戲,交往初期可能也是本身沒什麼存款又好面子,在某借錢軟件欠了3萬。
其中在我追問下說出一次遊戲充錢5000元,2個月的時候我手機不太好了我想著將就一下用,結果他送了個3500左右的手機。不過我馬上送包送衣服,持平。
但我倆平時吃喝我都是體恤他當時上班不久經常自己掏錢,吃吃喝喝也花不了什麼錢,不知道他都用哪了。
本身他家裡條件一般,我們約好11月之前把錢還清,年底拿出我的幾萬塊存款加上他問父母拿一些付個首付(房價6000左右)。
結果他現在還是折騰來折騰去,不僅金條還有3萬欠款,我這兒也拿了1萬了。
這次他想換電腦,我勸他先還錢再換,他說他同事答應買他那舊的後來又沒買,我最後還是按他給他同事的價錢轉錢給他接收了舊的。
雖然平時在一起比較遷就我脾氣,但是現在有點心累,感覺自己天天像老媽子一樣對他叨叨叨,他卻老是這麼亂花錢。
我也不想再繼續對他說太多,想在11月看他是否能遵守約定還完錢,再下決定是否分手,老師覺得我這樣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