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雨山區205國道沿線環境整治門頭店招工程審計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和《雨山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雨政〔2019〕9號)的規定,區審計局自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對雨山區205國道沿線環境整治門頭店招工程價款結算進行了送達審計。現將該項目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雨山區205國道沿線環境整治門頭店招工程該發包單位為馬鞍山市濱江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承包單位為安徽普利茲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施工。

(二)審計實施概況

雨山區205國道沿線環境整治門頭店招工程項目經我局公開招標委託安徽星辰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審核,審計組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相關審核工作。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依據建設單位送審的招投標文件等資料和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審計,實地瞭解和查勘了施工現場,對主要工程量進行了現場丈量和核實,經全面審核、多次核對後,最終形成的審計結果得到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確認。

二、審計結果

雨山區205國道沿線環境整治門頭店招工程項目,建設單位送審金額為165.21萬元,經區審計局審計,核減施工單位高套定額、虛報工程量、提高材料價格等結算款14.18萬元,審定金額為151.03萬元,審減率8.58%。

三、審計處理意見

依據審計署《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定》(審投發[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調整”的規定,核減該項目結算價款14.18萬元。

建設單位已按照上述審計結果與相關單位辦理了工程款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