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彙算清繳是怎麼算的,為何有人補稅幾百,有人退稅幾千?

作者:超人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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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組織居民個人納稅人進行年度彙算,很多人都有疑惑,這關係到每一個人最終落到自己袋子裡的收入,大家一定要認真對待。2019年的個稅年度彙算,到6月30日都可以辦理。

個稅彙算清繳,也算是有人“歡喜”有人“憂”:“太棒了,我退了大幾千的稅!”“為什麼還要補交400多元的稅?有些只能一方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我們夫妻倆應該怎麼填更好?”“我們兄弟姐妹幾個應該怎樣分攤贍養扣除?”……

今天我從以下15個方面解答以下疑惑

居民個人納稅人為什麼要進行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的“年度”怎麼算?

是否所有居民納稅人都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收入”指什麼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辦理年度彙算錢,應該準備好哪些資料?

子女教育費用扣除,從什麼時候開始可以填報?

贍養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如果納稅人已就業,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學歷繼續教育,有幾種抵扣選擇方式?

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條件是什麼?

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兩項扣除政策,能否同時享受?

大病醫療支出的抵扣,具體是怎樣操作的?

子女教育、住房貸款等夫妻雙方都有權利享受抵扣的項目,由誰來扣除比較合算?

能不能隨意改變扣除方式?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應該如何選擇?

所有商業健康保險都可以抵扣應納稅額嗎?

一、居民個人納稅人為什麼要進行年度彙算?

在新個稅法下,居民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

平時,當納稅人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納稅人需要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彙總,合併計算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計算應退或應補的稅款。因為這四項收入在平時預繳稅款時是按照不同的稅率,所以年終合併後,用統一的綜合稅率計算,很可能會有差異,多繳或少繳了,就需要分別退稅或補稅,所以要進行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的原則是“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二、年度彙算的“年度”怎麼算?

年度彙算的“年度”即為納稅年度,也就是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比如2019年度彙算就是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彙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或規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比如,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是在2019年的12月31日,那麼它就屬於2019年度;實際取得工資是在2020年的1月1日,那麼它就屬於2020年度。

三、是否所有居民納稅人都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雖然符合某些條件的納稅人的確可以不用辦理年度彙算,但稅務專家建議,為了詳細瞭解自己的納稅情況,最好都在申報期,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彙算。

比如說,居民個人納稅人在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每個月都會預繳一筆個人所得稅。一般情況下,這些預先繳納的個稅與全年“綜合所得”加總後計算的真實個稅會有差異。如果不辦理年度彙算,多繳納的個稅就無法退還;而少繳納的個稅不去補齊,則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被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以下四種情形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普遍情況:

情形一,從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取得工資薪金的居民個人,合併收入後很可能適用更高或更低的稅率,需要補稅或退稅,因此要進行年度彙算。

比如王先生,2019年上半年月均工資5000元,不需要繳納個稅。下半年跳槽到新單位,月工資上升至20000元左右,年度彙算後發生稅率跳檔,就需要補稅。

又比如李先生,2019年從兩家公司取得工資,每月各30000元,並從一處工資中個人繳付“三險一金”45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李先生的兩處工資在月度分別預扣預繳個稅時,合計共預繳個稅75360元。年度彙算合併收入計稅後,產生稅率跳檔,李先生的度應繳個稅變為128880元。因此,李先生需通過年度彙算補稅53520元。

情形二,從一個單位取得工資薪金的居民個人,每月都預繳所得稅,但從全年看,並未完全享受足額6萬元的年度減除費用,因此要進行年度彙算。

比如韓小姐,2019年9月開始工作,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9月至12月預繳個稅360元。從全年看,韓小姐僅享受了2萬元(4×5000元/月)的減除費用,未充分享受全年6萬元的減除費用。因此,年度彙算後,韓小姐可申請退稅360元。

情形三,在2019年度中,符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居民個人,填報後會獲得退稅,需要進行年度彙算。

比如張先生,他在2019年中拿到上海戶口之後,就立即買了套房子並進行了貸款。貸款之後,他每個月可以填報住房貸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因此在年度彙算時,他可獲得退稅。

情形四,除了工資薪金,還有勞務報酬、稿酬或特許權使用費等多項收入的個人,需要進行年度彙算。這些收入不管有沒有預繳稅,彙算時都可能產生退稅或補稅。

比如吳小姐,去年2月份拿到出版社一筆2200元的稿酬,這家出版社幫她預繳了196元的個稅。現在,經過年度彙算,由於吳小姐的年收入不到6萬元,不需要繳納個稅,她可以獲得退稅。

四、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收入”指什麼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此處收入指全年的“毛收入”,即為不減除任何費用、扣除、稅款前的收入。對於工資薪金而言,通俗理解即為應發工資;對於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而言,通俗理解即為稅前收入,不是實際拿到手的錢。

如果居民個人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不包括在全年的收入中;如果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包括在全年的收入中。

五、辦理年度彙算錢,應該準備好哪些資料?

在辦理年度彙算前,居民個人納稅人需要準備好收入、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保險或稅延養老保險)、捐贈、稅收優惠、已納稅款等相關信息或資料,以備填報申報信息時使用。

一般情況下,已預先繳納過個人所得稅的四項“綜合所得”,以及三險一金的扣除總額等信息,都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查到。

“個人所得稅”App查詢界面

如果是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納稅人可查詢工資條或者諮詢單位財務。

如果是符合條件的商業健康險或稅延養老保險,納稅人可查詢購買或者繳納保費時的相應單據,或者諮詢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

如果是大病醫療支出,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通過首頁“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模塊查詢。其中,查詢信息中顯示的“符合大病醫療個稅抵扣政策金額”即為可扣除金額。

捐贈憑證為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在接受捐贈時,開具的由財政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監(印)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需要注意的是,該票據需接受捐贈單位加蓋印章。

以上年度彙算資料需要留存五年備查。

六、子女教育費用扣除,從什麼時候開始可以填報?

孩子滿3週歲的當月開始,就可以填報,進行扣除。

七、贍養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贍養老人扣除額度,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比如,葉家有兄弟姐妹3人,一人在國外,兩人在國內,共同贍養住在上海的母親。兩位國內的贍養人可以約定分攤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每月1000元。但母親認為,其中一位女兒平常贍養任務更重,就指定女兒分攤每月1000元的扣除額度,另一位兒子只能分攤每月500元的扣除額度。由於指定分攤優於約定分攤,最後兩位國內贍養人和母親簽訂的是指定分攤的書面協議。

八、如果納稅人已就業,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學歷繼續教育,有幾種抵扣選擇方式?

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來進行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選擇按照繼續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來進行扣除。

比如,已工作的郭小姐正在接受大專學歷繼續教育。此時,她的父母也仍未退休,擁有正式工作。因此,郭小姐的父母可以按照子女教育,選擇由其中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或者分別每月扣除500元。

若郭小姐的父母已退休,她可以選擇按照繼續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來進行扣除。

九、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條件是什麼?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沒有住房。

比如,韓先生和妻子雙方名下在寧波市有一套住房,但兩人長期在上海工作並租房居住。因此,他們兩人可以選擇一方進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十、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兩項扣除政策,能否同時享受?

不能同時享受。比如,肖小姐在深圳市有首套住房貸款,但她自2018年後長期工作在上海並租房居住。在此情況下,她只能在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中選擇其中一項進行扣除。

十一、大病醫療支出的抵扣,具體是怎樣操作的?

大病醫療支出是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額抵扣的選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醫保報銷後,納稅人個人負擔(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每年80000元的限額內,據實抵扣。納稅人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比如,2019年,張先生因為得病,在醫保目錄內自付了50000元的醫療費用。根據扣除原則,這50000元中有35000元是超過15000元的部分,且未達到80000元的限額。因此,這35000元可在年度彙算時辦理扣除。

十二、子女教育、住房貸款等夫妻雙方都有權利享受抵扣的項目,由誰來扣除比較合算?

看夫妻雙方誰的收入高,高的一方享受扣除比較合算。

比如,徐先生和孟女士是兩夫妻,兩人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扣除額度2200元。其中,徐先生的年收入為48萬元,孟女士的年收入為24萬元。如果讓徐先生享受扣除,則家庭年度個稅合計為114240元;如果讓孟女士享受扣除,則家庭年度個稅合計為116880元。由此可見,徐先生的收入更高,讓他扣除更省稅。在此案例中,由收入高的一方享受扣除,家庭每年可多省2640元的個人所得稅。

十三、能不能隨意改變扣除方式?

扣除方式確定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比如,夫妻雙方約定,2019年度的子女教育由男方來扣除,這一整年都必須由男方來扣除。如果要改變,則必須等到2020年度。

十四、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應該如何選擇?

首先,納稅人需要明確哪些獎金屬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根據國家政策,一般情況下,“年終獎”屬於全年一次性獎金,而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都不屬於。

一般來說,工資收入高的人年終獎用優惠方法單獨計算個稅比較有利。比如說,餘先生的全年工資薪金收入為50萬元,還有10萬元年終獎。如果把年終獎併入綜合所得計稅,當年個人所得稅為109080元;如果年終獎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稅,則當年個人所得稅 為88870元,省20210元,比較有利。稅務專家表示,如果收入高,分開計稅會適用更低稅率。

如果納稅人工資收入不高,很可能合併計稅更省稅。比如,葉先生的全年工資薪金收入為36000元,還有48000元的年終獎。如果年終獎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稅,葉先生需繳納個人所得稅4590元。如果把年終獎併入綜合所得計稅,則葉先生只需繳納720元的個人所得稅,省下3870元。稅務專家表示,如果納稅人收入不高,加起來稅率本來就低,年終獎單獨計稅反而會導致高稅率。

聽上去是不是很麻煩?沒關係,“個人所得稅”App可以幫我們計算。納稅人進行年度彙算時,只要在“獎金計稅方式選擇”項下勾選“全部併入綜合所得計稅”或“單獨計稅”,就可以分別看到兩種情況下需繳納的個稅。比較之後,選擇需繳納個稅較少的一種方式。

“獎金計稅方式選擇”截圖

十五、所有商業健康保險都可以抵扣應納稅額嗎?

只有在保險單上印有稅優識別碼的商業健康保險可以抵扣應納稅額,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