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齊心戰疫情
正是共擔風雨時
然而
仍有一些人頂風作案
非法狩獵“三有”保護動物!
△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日前,灣裡區公安分局森林分局
破獲一起非法狩獵保護動物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收繳狩獵工具若干、野生動物多隻
△犯罪嫌疑人指認捕獵的保護動物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在網絡上購置夾子報警器、電媒、
捕套等非法獵捕工具
並將獵捕工具放置
在灣裡區及紅谷灘的田間地頭、山場林區
進行非法狩獵活動
獵捕了3只“三有”保護動物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第2款之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灣裡區公安分局森林分局於2020年4月16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三隻野生動物已送往救治站救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野生動物是維持生態平衡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通過劃分禁獵區、確定禁獵期對野生動物資源進行保護。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槍支、電力、毒藥、炸藥、鐵夾、鳥網等禁用工具和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都是我國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為,任何無視國家法律,以身試法者,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來源:南昌發佈
責編:塗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