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世間的有情人,不被彩禮所阻隔。
我2005年讀的初中,於2008年初中畢業。
這期間寄宿於學校近旁的一戶居民間,一住便3年。
那時學校不提供住宿,鄉村中學,教育資源、教學條件都不是很好。
當時我們5個人住一間房,同睡一張床。
當每晚趴床上,在臨睡前,總會聊上幾句。
當時聊過什麼,此時再回憶,基本都想不起了。
只記得當時常聊的話題是班上誰、誰、誰最漂亮。
不過有一句話,我至今印象深刻,我們宿舍成績最好的一個說的。
“我們這兒的父母都在賣女兒。不過我找個女朋友,無論父母要多少彩禮,我都願意給,也會對女朋友好。”
這句話也是我想說的。誰不願意嫁給自己喜歡的人呢?
“天價”彩禮不是女朋友的錯,沒必要就這事怪罪女朋友。
曾見過一對夫妻吵架。
老公罵老婆,我8萬元買了一頭豬。
聽著真叫人難受。
彩禮成了老公罵老婆的理由。
在當地,8萬元彩禮不算很高。
昨日聽聞了一個關於彩禮的悲事。
一位20歲小夥。因出不起10萬彩禮,想不開喝了藥。
萬幸發現及時,搶救了醒來。
10萬彩禮,其實不多。
兩個人一起好好上班,一年就能攢夠。
彩禮這事,也並非沒商量的餘地。
其實可以商量著來的。
人心都是肉長的。
沒多少父母,眼裡只有彩禮,沒有女兒。
一聽說10萬彩禮,沒錢出不起,然後就想不開。
做法真的比較愚蠢。
說句不想說的話。如果真的實在沒錢,只要女朋友願意,兩人私奔得了。
沒必要尋死。
真正的愛情,彩禮阻擋不了。
當初,我弟談的女朋友,其父母不願意給。
我弟女朋友硬要嫁,最後給娶回來了。
過年回家,我媽跟我說,虎子找的女朋友,人家嫌家窮,不給嫁。
上月,虎子將女朋友娶回了家。
愛情這東西,如果真倔起來。
父母是管不住的。
即便不情願,也沒有辦法。
說句難聽的,父母總不能將孩子往死裡逼。
一個好女孩,其價無限,不要太在乎彩禮錢。
一些男孩挺傻的。
找個女朋友,一要彩禮嫌多,就將女朋友不要了。
目前現階段,娶老婆不要彩禮,那是不可能。
不要妄想什麼都不付出,就有一個很好很好的老婆。
錢最難買的就是感情。
將錢看重,將感情看輕,是很悲哀一件事。
人生一輩子很短,真感情也就那麼一點。
遇見自己喜歡的人,儘可能去盡最大的努力。
不要區區一個彩禮,兩人便永不相見。
你要相信,方法總比問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