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會工作專業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社會工作在中國的發展
一、我國古代和近現代時期的社會救助
我國古代的社會福利思想和實踐為現代社會工作的發展提供了豐厚的文化基礎和實踐經驗
(一)我國古代的社會福利思想與社會救助
中國古代社會福利事業不太發達的原因:
A 傳統中國的社會組織以家庭、家族為單位。
B 古代的救濟以臨時性的救災、救荒為主,沒有形成制度化的救濟事業。
我國古代開展救濟與福利工作所採取的形式與方法:
1.“保息六政”與“荒政十二”
2.九惠之教
3.倉儲救濟
1.“保息六政”與“荒政十二”
“保息六政”:是我國先秦時期(秦始皇統一中國前,具體為西周)開展救濟與福利工作的一種形式與方法。“保息六政”的基本內容包括慈幼、養老、賑窮、恤貧、寬疾、安富等六種措施,類似於現代的兒童福利、老年福利、社會救助、醫療服務、住宅與就業服務等各種福利服務工作。
“荒政十二”:是災荒之年的救荒應急措施:
A散財—給饑民以糧食;
B薄徵—減免租稅;
C緩刑——減免刑罰;
D弛力—減除徭役;
E 舍禁—解除山林之禁;
F去幾——撤除關卡,使百貨流通;
G省禮——減少吉禮;
H殺哀——節約凶禮;
I畜樂—閉藏樂器而不作;
J多昏——不備禮而婚配者多,則男女相保;
K索鬼神——祈求保護百姓;
L除盜賊——為民除害,安定民心。
2.九惠之教
《管子·入國》有關於九惠之教的記述。管子所講的“九惠之教”實際上就是九種社會福利措施。包括老老、慈幼、恤孤、養疾、合獨、問疾、通貧、賑困、接絕等。按今天的說法,就是實行老年福利、社會救助、醫療服務、婚姻服務、健康服務、小額貸款(創業服務)、就業服務、義親奉祀等措施。
3.倉儲救濟
古代中國通過倉儲實施救濟設有常平倉、義倉、社倉等三種:常平倉:最初由漢宣帝設立,其主要功能在於平抑糧價,其本質實屬經濟措施。在低價時買進儲存,谷貴時再以低價售出,以此救濟百姓,安度荒年。一直延續到魏晉南北朝時期。
義倉:隋文帝時設立。它或由政府徵收糧食建立,或由富戶捐糧儲存而形成。遭遇災荒時,則開倉濟民。義倉延續到宋朝,後因管理不善廢止。
社倉:社倉起源於宋朝。宋朝朱熹制定社倉法,鼓勵民間自行捐集糧食,自行管理倉務,遇到荒年開倉濟民。社倉雖為民間所設,但政府對其進行監督。直到民間時期,社倉還在一定形式上存在。
二、近代中國的社會工作
(一)社會行政和社會政策
1940年中華民國政府設立社會部,隸屬行政院,主管全國的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組織、社會服務等事務。
1942年在全國省、市、縣普遍設立社會部下設機構。社會部成立後,開展了有關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的創制或修訂。
1945年國民黨提出了社會政策基本綱領,但沒執行。
(二)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
20C20-30年代進行的“鄉村建設運動”。比較著名的是晏陽初領導的定縣平民教育實驗區,梁漱溟領導的鄒平鄉村建設實驗區等。作為現代意義上的中國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事業的一個開端。
(三)微觀社會工作實務
1913年,在美國接受過社工訓練的休姆在長沙耶魯醫院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成立了長沙社會服務聯盟;
1918年,北京協和醫院成立了“宗教與社會服務部”;
1920年,蒲愛德女士受聘於該部主持醫院社會工作,對中國微觀社會工作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四)社會工作專業教育
19C末20C初,社會學傳入中國;
20C30年代,20多所大學設社會學系,開設社工專業或開設社會工作客戶才能,各有社會工作實驗基礎。
三、新中國成立後的社會工作
(一)改革前的中國社會工作
改革前中國社會工作的特點:
A由政府包辦
B專業社會工作中斷
C社會工作方面的成就:建立了一定範圍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優撫工作、農村福利
1.發展專業社會工作的必要性
A政府職能的轉變要求發展專業社會工作
B企業職能的轉變要求發展專業社會工作
C家庭職能的轉變要求發展專業社會工作
D鄰里關係的衰微需要發展專業社會工作
弱勢群體的現實問題(下崗、失業人員;老人、兒童、殘疾人;城鄉貧困人口;進城農民工)
3.我國目前社會工作的發展及面臨的困境
我國目前存在兩種社會工作:一是傳統的,由政府官員靠政府的行政程序實施的為民眾服務的工作,即行政性、半專業化的社會工作;另一種是由外界傳入的,由經過專業培養的人士開展的社會工作,即專業社會工作
傳統社會工作處於轉型困境,專業社會工作處於成長困境
社會工作專業在西方國家的發展歷史為我國社會工作專業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參考,而社會救助事業在我國不同時期的發展則為社會工作專業在中國的的發展創造了必要的社會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