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以物抵債”打出“硬核”執行

2020年4月17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在位於淮南市田家庵區廣場北路頤園北村的一處住宅門口貼上了法院封條和公告。


春氣回暖,蟲聲漸響,微風過處,一牆青蔥柔軟的爬山虎輕輕起伏。這樣一處雅緻的房子被法院封存,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走近一看公告的內容,原來呀,這所房子的主人劉某某是一名被執行人,在法院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後,仍拒不履行。於是,潘集區法院決定對此處房產依法進行評估、拍賣,經兩輪流拍後,該房產依法抵償給申請人,但劉某某無正當理由拒絕搬出室內物品。

據悉,劉某某本是淮南市某新型牆體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長。2014年6月,該公司與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約定了借款種類、用途、期限、利息等條款。劉某某作為抵押人與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抵押合同。

合同到期後,淮南市某新型牆體材料有限公司並未償還本金及部分利息。2017年5月,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償還借款及利息。法院經審理查明事實後,依法判決該公司償還本息合計11055347.53元,劉某某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法律文書生效後,劉某某仍未履行相應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該院執行局收案後,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同時展開線上和線下查控。在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無果後,劃撥了被執行人銀行賬戶餘額,對被執行人名下房產進行了查封。同時,法院還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價值進行了評估,登記申請拍賣信息後啟動拍賣程序。

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位於淮南市田家庵區廣場北路頤園北村的一處住宅經兩輪流拍後,申請人申請“以物抵債”,法院依法將該房產抵償給申請人。


2019年11月11日,該院在被執行人住宅門口張貼了公告,通知被執行人劉某某限期內遷出該房屋並搬出室內物品。然而劉某某並未依法履行。


2020年4月17日,當執行法官再次來到該處住宅時,門上的公告已經不知所蹤。在社區工作人員和申請人共同見證下,專門請了一開鎖師傅打開房門,執行幹警打開執法記錄儀一一清點室內物品,並記錄在案。執行幹警在清點完室內物品後,隨後在房門上貼上了法院封條,同時還在住宅門口及小區門口張貼了新的公告。該公告明確告知:“限被執行人劉某某於60天內清空房內物品,如在公告後60天內未聯繫法院領取物品,則視為放棄物品,由淮南淮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處置。”


將法院公告揭下再藏於屋中,證明其房屋主人曾回來過,看見公告卻置之不理,如此漠視法律必然要為此承擔後果。執行幹警“硬核”執行,捍衛了法律的尊嚴,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給廣大民眾起到普法和警示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樓臥室書桌上,還放著去年張貼的公告,真是:去年來時人無蹤,公告通知無動衷,公告不知何處去,原來藏在此屋中。


(潘集法院 王士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