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網絡配圖)
來看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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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事實:
1、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五十七條的規定;
2、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種類: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侵權商品418箱、外包裝箱1720個、沒收未經許可生產的白酒2572箱、半成品白酒17523瓶
、添加劑20桶、散裝白酒13桶、灌裝機一臺;3、罰款792410元。
來源|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