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川:連續四日查處7起交通違法行為

為嚴厲打擊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力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涇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圍繞“減量控大”專項行動,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迅速掀起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連續四日查處4起無證駕駛,1起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1起未投保第三者責任險,1起飲酒駕駛。



4月26日10時03分,李某某駕駛車牌號甘LQ5***的小型汽車行駛至涇州大橋南,因未取得駕駛證仍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4月27日13時41分,王某某駕駛號牌為浙G09***的小型汽車行駛至521線涇明鄉吊堡子路段,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4月27日13時55分,白某駕駛號牌為陝A82***小型汽車行駛至521線涇明鄉吊堡子路段,因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4月28日11時50分,王某駕駛號牌為甘E6T***的小型汽車行駛至涇甘線城關鎮茂林路段處,因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4月29日15時50分,張某某駕駛號牌為寧D31的重型貨運車輛行駛至縣道521線涇明鄉山底下路段,因未取得駕駛證仍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4月29日12時40分,樊某某駕駛號牌為陝A3C***號小型汽車行駛至縣道521線涇明鄉山底下路段,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仍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4月29日21時14分,駕駛人石某飲酒後(血液中酒精含量59mg/100ml)駕駛小型轎車甘L3L1***行駛至涇川縣城中山橋北,被執勤民警查獲。

以上交通違法行為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涇川公安交警通過嚴查交通違法行為,淨化路面交通秩序,擠壓交通違法空間,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為”五一”假期廣大群眾出行創造了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