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平原縣關於延長人員流動管控時限的通知


平原縣融媒體中心 平原時訊 今天


各鄉鎮(街、區)領導小組,縣領導小組各工作組,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關於加強人員流動管控的通告》(新冠肺炎防控領導小組文件第29號)確定的人員流動管控時限,結合我縣疫情防控形勢及機關上班、企業復工工作實際,經縣新冠肺炎防控領導小組研究,現將延長人員流動管控時限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延長原定人員流動管控時限。對原定自2月9日24時起解除全縣範圍內人員流動管控的時限予以延長,具體解除時限另行通知。

二、繼續加大對外來人員、外來車輛的管控。各鄉鎮(街、區)及各部門、各單位要繼續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決克服鬆懈麻痺思想,從嚴落實外來人員、外來車輛管控各項措施,特別是對疫區外來人員及車輛的管控一刻也不能放鬆,對有密切接觸者的住宅小區,要繼續嚴格落實管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防控出現反彈。

三、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雙促進。當前,機關上班、企業復工在即,各鄉鎮(街、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措施,確保機關上班、企業復工人員正常出行,確保符合條件的運輸車輛正常運營。

平原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