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
上海虹口區虹葉茗園小區的黃先生反映
自己停在小區5號樓下的轎車
車後方擋風玻璃
被人從高空扔下的玻璃瓶砸出了一個大窟窿
而且類似情況已發生多起
甚至連玻璃瓶都一樣
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證實
5號樓確實已發生過多起類似的
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事件
他們曾挨家挨戶上門詢問
但無人承認拋物砸車
高層樓房居民較多
如果沒有監控
很難找到拋物的人
而與黃先生經歷相同的事件
不在少數
家住無錫梁溪區春暉新村的陳女士
為了女兒出嫁給女兒買了輛新車做陪嫁
然而新車才買回來三個月
停在村裡時
卻被掉落的瓷磚砸出了窟窿
這塊瓷磚掉落的時候
恰好有人抱著娃經過
而磚片就掉在了路人的腳邊
所幸瓷磚沒有傷到人
而因為村裡沒有監控
瓷磚是哪一家落下的
提起高空拋物
在2019年
此類事件
接二連三的發生
10歲女童被8歲男童
高空拋物砸中頭部
經專家組數小時緊急救治
暫脫危險,但後期還需重症監護
類似這樣觸目驚心的畫面
太多太多
......
可誰曾想到
有人不僅故意高空拋物
為了洩憤
她竟然將“整個家”都扔下了樓
4月19日
遼寧省瀋陽市一小區高層女住戶
透過自家窗戶不斷往樓下扔東西
大件小件、重件輕件
不管不顧一件件往樓下扔
椅子、被子、電飯鍋…
樓下地上一片凌亂!
據小區一男居民稱:
“
兩口子吵架吵了一晚上,後來開始扔東西
女住戶將家中大部分生活物品都扔下了樓
”
女住戶的行為令人膽戰心驚!
你只是隨手拋了一個小玩意
可能揹負上的是一條人命
……
這種以可能危害社會的方式
來發洩私人情緒
極不理智!
高空拋物
最高可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有數據表明:
一個30克的蛋
從4樓拋下來就會讓人起腫包
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從18樓拋下來就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
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一個拇指大的小石
在4樓拋下時可能傷人頭皮
而在25樓拋下時
可能會讓路人當場送命
空啤酒瓶
在18樓和25樓的高度拋下
均可造成致命傷害
一個4釐米的鐵釘
在18樓拋下時
可能會插入行人的腦中
不論是多小的東西
只要降落高度夠高
都非常危險!!!
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
高空拋物受害者出現
雲南消防鄭重呼籲
別讓高空拋物
成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