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檢察建議,2萬立方米垃圾沒了


“垃圾沒了,斷頭路通了,檢察建議見了成效。”近日,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組織人民監督員、代表委員對一起公益訴訟案件進行現場回訪,監督訴前檢察建議落實效果。

整改前

2020年1月,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高新區橫溝橋鎮甘魯村與慄林村金桂路延伸段2公里的公路上,長期堆放大量棄土、棄料等建築垃圾,形成了一個建築垃圾棄置場。它堵塞了原本雙向四車道的車道,既汙染環境,又造成交通安全隱患。


該院第四檢察部公益訴訟辦案檢察官迅速開展調查取證,發現該路段因建設問題,並未投入使用,屬於“斷頭路”。一些不良司機將建築垃圾、廢棄渣土偷偷運至該處傾倒。目前棄土、棄料等建築垃圾堆積體積約2萬立方米,且因大量棄土棄料堆積成山,造成現場揚塵不斷,嚴重影響周邊環境和城市市容市貌。損害生態環境,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損。

為了加強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向該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綜合執法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規範執法,對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築垃圾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並對該處建築垃圾進行清運,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

整改後



收到檢察建議後,該局高度重視,積極履行職責,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辦公,細化分工,責任到人,明確整改時限,迅速落實整改任務。4月中旬,垃圾已全部清除,公路煥然一新。



“一份小小的檢察建議,它代表著檢察機關以人民為中心,為群眾美好生活服務,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我為檢察機關點贊。”咸寧市人民監督員、區政協委員鄧巍說。


據悉,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的法律監督理念,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來源丨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