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儲銀行山西臨汾一支行長詐騙卻不賠償客戶

運營商財經網 實習生趙文悅/文

運營商財經網獲悉,郵儲銀行山西臨汾一行長詐騙,導致一位客戶存款拿不回來了,這是怎麼回事?

行長詐騙挪用公款

據一份裁判文書顯示,此前,郵儲銀行臨汾市山西師大營業所原支行長於紅歐,以師大營業所要完成任務為由,與範先生協商,要求其存款39萬元,期限為一個月,並承諾給予1萬元高息回報。

2010年12月3日,範先生在師大營業所開立存摺,並存入390007.8元。2011年3月20日,餘額顯示為410000.85元。

但是,所謂41萬的餘額,是原支行行長於紅鷗偽造的,其實背地裡挪用公款,後2013年於紅鷗因詐騙、挪用公款被判處無期徒刑。

範先生成了詐騙案的受害者,無處討回存款,於是在2018年提起訴訟,要求郵儲師大營業所、臨汾市分行、總行承擔責任,支付存款。

不幸的是,法院立案後不久,範先生離世,其妻子胡女士作為繼承人取得訴訟主體資格,繼續追討存款。


郵儲敗訴歸還存款

裁判書顯示,郵儲銀行師大營業所辯稱,範先生的訴求已過訴訟時效,且本案爭議事項屬於案外人詐騙,不應由銀行方面承擔責任,範先生將存摺密碼交於紅歐獲取超額利息收益,即為授權於紅歐支取,同時其在報案材料中也承認,為獲取超額利息而輕信於紅歐是其本人的錯誤,因此其訴訟請求不成立。同時,銀行方面還對胡女士的訴訟主體地位提出質疑,認為其出具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與範先生之間的夫妻關係。

而法院認為,首先,胡女士提供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臨汾市鄉賢街辦事處水門街第五組的證明、臨汾市堯都區興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證明、戶籍登記信息等證據可以確認其取得了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其次,範先生在師大營業所開立的存摺餘額顯示為410000.85元,與銀行形成存款合同關係,且其本人從未支取過。師大營業所應以不超過存摺餘額的數額向其支付存款,並承擔利息,範先生的主張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由於師大營業所是臨汾市分行的營業網點,沒有獨立的財產,因此由臨汾市分行承擔民事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郵儲銀行山西省臨汾市分行向胡女士支付390007.8元及利息。

省行行長付文兵知情嗎?

支行行長犯了這麼大的事,導致客戶損失這麼多,銀行竟然還不想返還存款,這是什麼操作?

不知時任山西省分行行長孫江濤對這事是否知情,有什麼看法,會不會加強對轄區內分支銀行的管理,可別再出現這麼一位行長了,給郵儲銀行抹黑。


孫江濤是2015年出任郵儲銀行山西省分行行長的,孫江濤如今也已調任郵儲銀行四川省分行行長,由付文兵接任郵儲銀行山西省分行行長。

付文兵,1991年畢業於北京郵電大學,2007年曾任郵儲銀行山西省分行總審計師,後任郵儲銀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長,2019年提拔為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