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政〔2020〕45號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快畜牧業機械化發展的意見》(農機發〔2019〕6號)精神,支持指導各地做好生豬生產和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機具的購置補貼工作,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組織研究提出了喂(送)料機、清糞機等13個品目機具的分檔參數,並印發至各有關單位,要求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生豬生產和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主要機具分檔參數
一、喂(送)料機
喂(送)料機分為行車式喂料機、超浮流式喂料機、螺旋彈簧式喂(送)料機、塞盤鏈式喂(送)料機和輸送帶式喂(送)料機。
1. 行車式喂料機以料斗行程距離和喂料機層數作為分檔參數。
2. 超浮流式喂料機以料管長度和料管直徑作為分檔參數。
3. 螺旋彈簧式喂(送)料機以料管長度、料管外徑和食盤個數作為分檔參數。
4. 塞盤鏈式喂(送)料機以料管長度、料管外徑、塞盤直徑和定量器數量(雞用無定量器)作為分檔參數。
5. 輸送帶式喂(送)料機以輸送帶有效長度作為分檔參數。
二、清糞機
清糞機分為刮板式清糞機和輸送帶式清糞機。
1. 刮板式清糞機分為禽用刮板式清糞機和畜用刮板式清糞機兩檔。
2. 輸送帶式清糞機(主要是雞用輸送帶式清糞機)以輸送帶面積(清糞帶寬度×輥筒上方清糞帶長度×清糞帶層數)作為分檔參數。
三、糞汙固液分離機
糞汙固液分離機分為圓筒篩糞汙固液分離機、單片斜篩面積不大於0.8m2糞汙固液分離機、其他糞汙固液分離機。
1. 圓筒篩糞汙固液分離機以圓筒篩面積(篩筒直徑×篩筒長度)作為分檔參數。
2. 單片斜篩面積不大於0.8m2糞汙固液分離機以斜篩面積作為分檔參數。
3. 其他糞汙固液分離機以電機總功率和汙水處理能力作為分檔參數。
四、沼液沼渣抽排設備
沼液沼渣抽排設備分為非自走式沼液沼渣抽排設備和自走式沼液沼渣抽排設備,均以罐體容積和抽吸流量作為分檔參數。
五、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畜禽屍體處理機)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分為降解機和化制機,降解機分為滾筒式降解機和箱式降解機,均需配備尾氣處理裝置,均以箱體容積作為分檔參數。
六、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分為配套動力為電機的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和配套動力為柴油機的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
1. 配套動力為電機的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以配套總功率和工作幅寬作為分檔參數。
2. 配套動力為柴油機的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以配套總功率作為分檔參數。
七、沼氣發電機組
沼氣發電機組以額定功率、氣缸數量和熱效率作為分檔參數。
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分為罐式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和層疊式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均以盛料容器容積作為分檔參數。
九、撒肥機
撒肥機分為固態肥拋撒機和液態肥撒施機。
1. 固態肥拋撒機分為自走式固態肥拋撒機和非自走式固態肥拋撒機,均以料廂容積和拋撒寬度作為分檔參數。
2. 液態肥撒施機分為自走式液態肥撒施機和非自走式液態肥撒施機,均以罐體容積、施肥行數和施肥幅寬作為分檔參數。
十、青飼料收穫機
刪除甩刀(錘爪)式青飼料收穫機檔次,原屬該檔次的產品投檔納入秸稈粉碎還田機品目。
十一、打(壓)捆機
撿拾壓捆機細分為方捆撿拾壓捆機和圓捆撿拾壓捆機。
1. 方捆撿拾壓捆機在原分檔參數的基礎上,增加壓縮室截面尺寸和打結器數量參數。
2. 圓捆撿拾壓捆機在原分檔參數的基礎上,增加壓縮室直徑和壓縮室長度參數。
十二、噴杆噴霧機
1. 懸掛及牽引式噴杆噴霧機在檔次名稱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將“噴幅”修改為“噴杆長度”。
2. 自走式噴杆噴霧機在原分檔參數的基礎上,增加離地間隙、藥箱容積和噴杆長度參數。
十三、甘蔗收穫機
甘蔗收穫機在原分檔參數的基礎上,增加最小額定喂入量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