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來 婚 姻

合同制婚姻是不是更適合未來的婚姻法?我們來看一組數字及婚姻制度的歷史變遷。

先看2019年數據:2019年全國共辦理結婚登記950萬對左右,離婚登記400萬對左右,可能你會覺得,我沒覺身邊有這麼多人離婚哪!其實數據是不會騙人的,應該有一部分家庭是為買房享受政策,因為對家庭具有風險性,佔比不會很高,少部分人辦了手續離婚不離家,還有挺多人辦了手續礙於面子隱藏很深。

再來看婚姻的變遷,母系氏族和一夫多妻咱就不論了,從建國後開始吧。

建國後社會大致分為兩類人,工人和農民,因為非農戶口占比很少,具有很大婚姻優勢,但畢竟人少,農民群體生活差距很小,這時又提倡了婚姻自由,愛情至上,婚姻是很牢固的,可以理解為“愛情式婚姻"

改革開放前期至90年代初,工業開始發展,但發展較緩慢,農民孩子跳出農門要"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工業技校招工人子女,與農民無關,工業戶口依然是香餑餑。初現“互助式”婚姻,男女開始為利益而考慮,但分化不那麼嚴重,企業招工增加,工人地位逐漸弱化。

90年代後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壯大,集體、國企改制,資產流失,成就了大批富人。貧富分化加速,婚姻也向市場制演化。權且稱為

“市場制婚姻”吧。

20年代初,國家大力發展房市,車市。財富向房車集中,婚姻也市場制向產權制過度。沒房沒車就別結婚了。

10年後,“產權制婚姻”演變成了的契約式婚姻,你出錢買房,我要彩禮買車,我裝修寫共有成為契約標配,另一方面,金融資產的發展及法律意識的增強,也助長了契約式不平等婚姻

契約式不平等婚姻的不平等造成了造成了上述數據的出現,之後不會是道德在完善它,什麼會完善它呢?毫無疑問就是制式"合同制婚姻",像離婚協議一樣。以後就像簽訂十年勞動合同一樣簽訂好婚前合同再領證吧。

這是婚姻的悲哀,還是社會文明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