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進來看鮑狗的洗白之路

1.


最近鮑毓明侵犯14歲養女小星星的事情,鬧得滿城風雨。


一個40多歲、200多斤、事業有成的的男人,對一個還差3個月才滿14歲、70多斤、無權無勢的未成年少女,進行長達3年的性侵、侮辱、毆打.....


期間小星星3次報警、2次立案、1次撤銷。


都叫這隻鮑狗給溜了。


大家來欣賞鮑狗的“雄姿”


可見鮑毓明本人作為律師,多麼會鑽法律空子。


也可以想象,後面小星星的維權之路會走得多麼艱難。


更不用說,你們仔細看報道,就會發現這個男人非常擅長煽動輿論、蠱惑人心。


當時事情鬧出來的時候,我就在和朋友說:“等著吧,這傢伙後面肯定會說,我和她是自由戀愛。”


果不其然。


這兩天就看到鮑毓明開始洗白了。


先是甩鍋給女孩的母親。


——2015年初識的時候,她媽媽說到了年齡辦結婚手續,反正都是一起生活。


鮑毓明的說法


接著強調女孩是自願的,暗示女孩是因為錢想和他在一起。


——她自己也說愛我願意這樣陪著我一輩子。

——還和我約定19年高考完來煙臺上大學,再也不分開。我還按她說的送了訂婚鑽戒。


是女孩恩將仇報


然後拉家人出來作證。


——2017年10月就見了我父母,我父母也同意了,到了法定年齡就結婚。


姐姐的說辭


把話題引到戀愛糾紛有什麼好處呢?


方便鮑狗佔據道德高地,隨地大小便啊。


他說那麼多,就是想拉道德票,博同情牌。


言下之意就是:“ 我才是受害者!她是加害者!我們的性關係是她自願的!我還掏錢了呢!她就是嫌錢少!敲詐我!勒索我!”


行行行,你可憐,你最可憐,全世界沒人比你更可憐。


就是你吹破天,侵犯少女的罪行都是事實,這輩子都洗不乾淨。


可笑的是,居然還真的有人在網上為鮑毓明叫屈。



甚至還有瑪麗蘇寫手苑蘇文為鮑狗正名。


在財新網《高官性侵養女案疑雲》中,企圖將鮑狗的性侵養女的故事,美化成瑪麗蘇小說。



這就是鮑毓明想達到的效果。


他想讓大家相信,這不是什麼犯罪,只是一出愛情戲,小女孩貪圖他的金錢,因為拿不到錢出來胡鬧罷了。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只要能證明他們之間是自願的,鮑狗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因為我國刑法寫著:在自願情況下,和已滿14週歲的女孩發生關係,是不違法的。


所以我文章開頭才說,鮑毓明非常擅長煽動輿論、蠱惑人心。


他知道什麼時候說什麼,怎麼說,可以達到什麼效果。


2.


如果各位看官仔細一點,還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


鮑狗之流,不僅非常善於給自己開脫,所用的言辭,還頗具有一些浪漫主義色彩。


比如,小星星第一次報案後,在警方的催促下,鮑毓明寫下了《保證書》。


開頭就是:致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


不難看出,鮑狗自己都沉醉在自己的這套說辭裡。


在這套說辭裡,他得以給自己的罪行解套。


我怎麼會是一個侵犯者呢?


我明明是個用情至深的男人啊。


我愛上了我的生命之光,慾念之火。我的罪惡, 我的靈魂,我的洛麗塔。


只要看她一眼,萬般柔情,湧上心頭。


鮑狗以愛之名施暴


對。


就是這樣。


他不僅要自己相信,還要被害者也相信。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他是如何在施暴過程中,向小女孩貫徹自己這套自欺欺人的說辭的。


他對小女孩說:“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


當小星星反抗的時候,他會要求小女孩用他的話語體系。


不準說難受、痛苦,要說“傷心”。


不準說“被爸爸按在床上”,還要說“你喜歡爸爸,爸爸也喜歡你。”


南風窗文摘


無獨有偶,你會看到幾乎全世界的犯罪者,都在遵循著這套“誘捕話術”。


上個世紀70年代,美國。


年僅12歲的女孩簡被足以當她父親的羅伯特強姦。


實施過程中,羅伯特把她成為,“我的娃娃”,對她袒露自己的愛意。


甚至在被捕釋放後,還持續不斷地給簡寫情書。



美化自己的犯罪過程,這種情況是常見的,甚至在文學作品中,我們也可以看到。


俄裔美國作家納博科夫,在小說《洛麗塔》裡,就極盡所能地美化亨伯特對幼童侵犯的過程。


亨伯特愛上了14歲的洛麗塔,並在少女的母親去世後,和少女發生了關係。


他們持續了將近2年亂倫的生活。


小說裡,你可以看到亨伯特的視角,他將他們這段感情美化得極其纏綿悱惻。


他寫他們發生關係的過程。


你在斑駁的陽光下每移動一步,都似在我卑劣的身體內最隱秘、最敏感的弦上撥響一聲


他寫自己對少女撕心裂肺的愛。


我望著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愛的是她,可以肯定,就像自己必死一樣肯定。


電影的亨伯特和洛麗塔


語言再美,他也是罪無可赦的誘姦犯。


他也得死。


鮑狗這些強姦犯,為什麼這麼執著於這些話術?


因為他要給自己的罪行一個正當的藉口,要給受害者一個馴服的藉口。


我們之間是愛啊,愛怎麼會是犯罪呢?


這樣就可以誤導被害者,讓她感到困惑,讓她誤以為。


啊,我們是愛啊,那我們做這種事就是正常的了。


但,這真的是愛嗎?


或許對他而言,是吧。


但是從受害者的角度來看呢?


3.


小星星被施暴的時候才剛滿14歲,是個未成年人。


她的思想都沒有成熟,她對鮑毓明所做的事情,是根本沒有概念的。


最後發現自己被侵犯,還是因為下體很痛,去上網查了才知道“爸爸”對自己做的是錯誤的。


這樣一個未成年人,面對鮑狗的巧言令色,真的有分辨能力嗎?


微博上有人貼出了自己受害的經歷。


微博上受害者的心理路程


年僅7歲的小女孩,被17歲的表哥多次性侵。


12歲之後她明白這是不對的後,反而“故意”去親近表哥。


為什麼?


因為如果不“愛”上他,就活不下去了。


這就是受害者的心理路程,即使沒有人誘導,他們也會自己走進這個怪圈。


這些受害者之所以會走進這個怪圈,是因為他們沒有辦法邏輯自洽。


所以鮑狗的語言,就像是誘導,他給出了他們合理的理由。


用話術來誘導,讓受害者相信他們之間是“愛”。


這些受害者會怎麼想?


受害者陸續發聲


他們會相信這就是愛。


然後一次次縱容施暴者對自己施暴,並且相信,我在被“愛”著。


這就是鮑狗這類人渣迷戀話術的原因。


因為只有這樣做,才能成功洗腦受害者,控制他們的行為,讓獵物主動躺倒他們的身下。


對此還有疑惑的,可以去讀一下臺灣作家林奕含的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整本書描述了:被老師誘姦的未成年少女房思琪,為了讓自己活下去,不得不“愛”上老師的心境。


文中有一段話是這樣的:


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


看到這裡,還有因為施暴者言行不一,而感到困惑的受害者嗎?


這裡明確地指出來:你不是自願的!你不是自願的!你不是自願的!


這不是愛。


這只是罪犯者最後的遮羞布


他們要用“愛”這塊遮羞布,來遮住他的犯罪的事實。


他需要用這塊遮羞布,來遮住他是人渣的事實。


如果這是愛,那文中的房思琪不會瘋。


如果這是愛,有著一樣經歷的林奕含不會死。


如果鮑毓明做的一切是愛,小星星就不會想著自殺。


她身上的傷口,就已經證明了:這不是愛!


小星星多次自殺


任何非自願進行的性侵,都是犯罪,這是無論對方如何巧言善辯,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鮑狗還是不要上躥下跳亂吠,企圖引起其他狗腿子的共鳴了。


只要稍微長點腦子的正常人,都不會站在你的角度想問題。


最高檢和公安部已經聯合督導這件案子了,感謝國家掃黑除惡,讓這些腦子長洞的巨蟲進監獄裡關到死。


鮑狗,別演了。


把你的演技留著,把眼淚省著,把你的巧言令色,用到法庭上去申辯吧。


同樣猥褻兒童的新城老總王振華還關著呢,他隔壁的監獄格子,為你預留。


一朝鐵窗,十年有去無回單程票。


新城控股猥褻兒童老總王振華


你這套“愛”的說辭,倒是有機會給自己用上。


希望在監獄裡,你被人盯上的時候,也可以用自己這套話術來麻痺自己。


致你現在的獄友,將來的丈夫:


在這裡,提前祝福你和你的獄友們菊花燦爛、白頭到老、百年好合。


畢竟——


他們對你做的怎麼會是性侵呢。


這是愛啊。


最後,用林奕含的一句話結尾。


我原諒他是為了讓自己活下去,但你們不能原諒他,是為了讓更多的女孩兒活下去。



不要被鮑狗忽悠了,不要原諒任何一個性侵的人渣!


讓人渣無地可洗!


支持小星星,你是世界上最勇敢的女孩,不要放棄,我們都愛你,這個世界擁抱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