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上,如何快速區分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

在企業納稅及享受稅收優惠的過程中,很多人容易混要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的概念。其實掌握這一點就可以輕鬆區分,稅務上,小規模納稅人是相對於增值稅的概念,小微企業是相對於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增值稅管理規定將企業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根據財稅2018年33號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即年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企

業可以選擇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般情況下必須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管理規定將企業分為一般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等。根據財稅2019年13號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國家對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後續財稅為家會進行詳細講解,期待您關注“財稅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