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22億財務造假被提起集體訴訟 投保的董責險賠不賠?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吳敏 北京報道

4月7日,美股週二盤前,瑞幸咖啡宣佈停牌,等待更多消息披露。

此前,瑞幸咖啡在4月2日發公告自曝財務造假22億後,公司股價開盤暴跌逾80%觸發熔斷暫停交易,隨後在40分鐘內觸發了6次熔斷,市值瞬間蒸發300億,投資者損失慘重。

4月5日,瑞幸咖啡發佈聲明稱,涉事高管及員工,現已被停職調查。瑞幸咖啡董事會已委託由獨立董事組成的特別委員會及其委任的第三方獨立機構,進行全面徹底調查。公司會第一時間向公眾披露調查的一切問題。對於涉事人員,公司將保留採取法律手段的權利,不會包庇,絕不姑息。

但瑞幸的聲明顯然沒有獲得投資者的諒解。4月6日收盤,瑞幸咖啡股價再度下跌18.4%,每股僅餘4.39美元,市值僅餘11.05億,相比3月份高峰期的110多億美元市值已經跌去近九成。

美國的GPM、Gross、Faruqi等多家律所宣佈,已就證券欺詐行為對瑞幸咖啡公司和特定管理人員提起集體訴訟。不過,在這關鍵時刻,瑞幸咖啡被報道在上市前已購買董責險。

瑞幸財務造假 保險公司賠不賠?

據相關報道,瑞幸咖啡董責險保單組成的“共保體”一共有4層,總保額達到25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接近兩億),“底層共保體”由8家中資公司組成,除了中國平安產險外,中國太保產險(承保份額17.5%)、中國人保財險(承保份額15%)、中華聯合財險(承保份額15%)、國任財險(承保份額10%)、大地保險(承保份額5%)、錦泰財險(承保份額5%)、前海財險(承保份額2.5%)也在其中。瑞幸咖啡底層保額1000萬美元,中國平安產險是“底層”首席承保方,承保底層份額達到30% of USD10m:即平安產險承保30%份額,承保保額是300萬美元,按匯率計算約為2127萬元人民幣。

目前,中國平安已經接到瑞幸的理賠申請,中國平安稱,正在進一步處理中。中國太保表示:“公司以跟單形式參與了瑞幸咖啡董責險的共保業務,並已進行了再保分出安排。目前為止,尚未收到主承公司的正式出險通知。公司將密切關注,按照保險合同和共保協議處理相關理賠事宜。”

大地保險亦回覆本報記者表示:“大地保險以5%小比例參與了該業務的共保,後續大地保險會加強與主承公司的溝通,依法依規處理。”

那麼,瑞幸的財務造假是否在董責險的賠付範圍內呢?

“董責險”全稱是董事高管責任保險,它是董事、監事及高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工作疏忽、不當行為被追究責任時,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訴訟費用及承擔其他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保險。

但這裡的“不當行為”,是指誠實的管理團隊的“過失行為”,而不包括惡意、違背忠誠義務、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虛假或誤導性陳述、違反法律的行為。

從平安董責險產品責任免除條款來看,保險人對任何刑事犯罪或欺詐行為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而中國人壽財險、安盛天平等多家財險公司的董責險保險條款中,均把“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不誠實行為、欺詐行為或重大過失”責任排除在外。

不過,平安董責險產品責任免除條款亦明確,在確定是否適用該項責任免除時,任何被保險人的行為不應被推定為任何其他被保險個人的行為或其亦知曉;除被保險公司過去、現在或未來的董事長、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公司秘書(或與前述職位相當者)以外,任何其他被保險個人的行為不應被推定為被保險公司的行為或其亦知曉。

也就是說,董事長、CEO、CFO、董秘這四個關鍵職位的任職者的個人不當行為有可能被認定為公司行為。

瑞幸咖啡稱,公司的獨立特別委員會經調查發現,COO及其部分下屬員工從2019年二季度起從事了某些不當行為。顯然COO並不屬於上述四個關鍵職位。

華東理工大學特聘副研究員、法學博士王鵬鵬認為:“如果是瑞幸高層集體的故意造成行為,致使公司或者股東的利益造成損害,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但案涉事故是否屬於保單的保障範圍?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是否屬於除外責任或免責範圍?被保險人主張的損失有無依據?事故既涉及保險項目又涉及非保險項目的,責任如何分擔?等問題都可能對保險公司是否需要承擔保險責任造成直接的影響。

“由於目前並沒有看到針對瑞幸的董事責任保險的條款約定,我們也無法判斷保險合同對於保險事故的界定,因此無法給出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的結論。但是,從保險法的基礎法理出發,保險公司承保的是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對於高管在履職過程故意的行為(如欺詐)給公司造成的風險,保險公司將拒賠。”王鵬鵬說道。

目前正在美國參與瑞幸咖啡相關訴訟案件的美股維權律師、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郝俊波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們現在起訴的是上市公司以及部分高管,被告中沒有劉劍,其他高管如果沒有責任,依然可以由保險公司來賠付,高管有很多並不是說只有劉劍一個人購買了保險。現在被告是有三個,瑞幸咖啡公司本身及高管CEO錢治亞、CFO Reinout Hendrik Schakel共同作為被告。如果這兩個高管沒有承認存在證券欺詐、虛假陳述等故意過錯的話,就不會影響他們的責任險賠付。從現在瑞幸咖啡的策略來講,他們的說法是過錯都是由劉劍來承擔,並沒有說高管都參與了,還是有所保留的。”

值得一提的是,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相關的集體訴訟和賠付或將持續多年。安聯全球企業及特殊風險報告表明,董責險索賠案件無論是駁回或是解決都將更為緩慢,這意味著訴訟時間更長、抗辯費用更多、和解金期望值更高。例如,美國證券集體訴訟案件平均耗時3-6年。

王鵬鵬表示:“由於涉及的案件問題以及當事人眾多,往往會經歷數年的時間才會結束。但是,就此類案件而言,最後基本上都會以和解的方式結案,以儘可能減少由於訴訟所耗費的時間。”

董責險知名度急速上升

董責險是一件舶來品,發端於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60年代以後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在西方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都為自己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購買了董責險。

當上市公司高管遭受索賠時,投保的董責險,一方面保險公司可為之提供保障責任。另一方面,中小投資者也多了一份經濟保障。

不過,國內董責險的滲透率相當之低。美國Tillinghast-Towers Perrin公司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2059家美國和加拿大公司中,96%的美國公司和88%的加拿大公司都購買了董責險,其中的科技、生化科技類和銀行類公司的購買率更是高達100%。在我國香港地區,董責險的購買率也達到了60%至70%。但購買董責險的A股上市公司卻不足10%。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所言:“經常跟上市公司打交道,很多人都不知道董責險,知道的也不瞭解。”

京師國際總部保險法領域知名律師陳雷博曾告訴本報記者:“董責險在我國發展較慢有多方面的原因,但與我國主要處罰上市公司本身而不直接處罰董事個人的監管模式有密切關係。”

翻看國內上市公司年報,開篇便進行了如下“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及連帶責任”。

然而,近年來,在監管趨嚴以及股民法律意識提高的市場環境下,上市公司高管遭遇真金白銀的鉅額罰款以及小股東的索賠官司已經不在少數。但目前44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累計有523家上市公司購買過董責險,平均每年投保比例僅為2%,其中,持續投保2年及以上的公司佔比僅4成,投保超過10年以上的公司僅有6家。

陳雷博表示:“董責險本應該因董事個人的賠償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對於證券市場具有積極的影響。一方面,上市公司為董事個人投保後,可以有效的減輕董事個人因害怕決策失誤引起的賠償,激勵董事大膽決策。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後,將引入保險機構作為外部治理機制監督董事個人的決策行為。”

不過,該險種自2002年引入A股市場後,18年來尚未有一家國內上市公司公告過該險種的賠付案例。一位開展董責險的財險公司內部人士曾告訴本報記者,因為和上市公司都簽有協議,理賠情況不方便透露。

如今,因為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董責險的知名度也急速上升。另外,今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對信披違規最高處罰達1000萬元,還新增了投資者保護專章,加入了派生訴訟、支持訴訟、代表人訴訟等一系列民事賠償救濟制度,A股上市公司及董監高面臨的證券民事索賠風險直線上升,對董責險的關注也提高了。

有保險公司人士透露,從2019年的詢價數據來看,主動諮詢董事高管責任保險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較上一年同期增長了300%,近期更是接到了更多上市公司的直接詢價。據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從2019年年初至今,共有61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今年以來,已有17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