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法院出臺《辦法》規範院庭長監督管理職責



3月26日,沙縣法院出臺《沙縣人民法院 “四類案件”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四類案件”涵蓋十六類情形,實現監管案件範圍具體化;規定四類監管主體和各類主體的參管程序,實現監管權責明晰化;規範監管方式和分歧處理辦法,實現監管秩序流程化;強化監管過程全程標記,實現監管行為有形化。截至目前,沙縣法院標記和監管“四類案件”3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