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和吉林省有關抗擊疫情的通知要求,為了阻斷疫情傳播,有效減少人員流動,省人社廳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早預判、早安排,在1月末發出通知,調整全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安排,創新舉措開展線上"一站式"仲裁服務,通過郵寄立案、電話諮詢、網上辦案、視頻調解等形式,不斷探索新的辦案模式,提高案件審理效率,維護當事人仲裁權益,有效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網上立案辦理服務更加高效疫情防控期間,仲裁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可通過"吉林智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申請立案,通過"掌上人社"移動客戶端或微信公眾號辦理相關事宜,郵寄相關材料,儘量減少出行;仲裁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提供或者確認電子送達地址,優先選擇通過短信、電子郵件、傳真等電子方式送達相關仲裁文書。
可申請延期審理更加人性化特殊時期,若仲裁當事人、委託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參加人因治療、隔離、或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參加庭審的,可根據法律規定,聯繫仲裁員申請延期審理;對於因患病治療未能及時申請延期的,根據情況予以妥善處理;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不見面的"點對點"服務更加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