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檢察院全面貫徹全市檢察工作推進會議精神,劉靜檢察長在黨組會後組織召開黨組擴大會,傳達全市工作推進會議精神並組織研究把握“3+7+17”工作佈局,圍繞“大討論、大調研、大培訓”活動,研究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工作模式,提升辦案質效。
一、深耕檢察主責主業,辦好案硬案
一是以“案-件比”貫穿辦案始終,業務部門、各辦案組都要研讀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認識《評價指標》對加強檢察業務管理、促進提高檢察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的重要性,讓檢察官在辦案中切實負責,把案件辦到極致,辦到最好,使《評價指標》真正發揮“指揮棒”作用;二是以“案-件比”為抓手,完善工作模式,對照標準找差距,根據問題定措施,認真對照各條線通報排名和業務核心數據通報,細緻梳理,剖析原因,找準短板,逐項制定改進措施,將任務數據逐項分解,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三是加強跟蹤問效,務求取得實效,狠抓落實強化舉措,結合工作實際,工作再前移,與公安等單位加強溝通聯繫,做好提前介入等前置工作。加強監管,案管部門在受理案件時充分發揮前端把關、篩選的作用。
二、從嚴治檢,堅持在辦案中監督,監督中辦案
一是嚴格執行中央“三個規定”、“重大事項報告”、高檢院《實施辦法》,減少幹警辦案干擾因素,保證辦案質效,推動從嚴治檢向縱深發展;將落實“三個規定”、高檢院《實施辦法》及院領導帶頭記錄填報重大事項報告與黨建工作相結合,進一步強化辦案人員的記錄責任和履職保護,進一步強化權力制約和制度的規範;開展自查自糾整改工作,適時“回頭看”,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整改成效,固化工作成果;二是案管部門實行定期通報,對評價指標靠後的通報到個人,做到點人點案點問題,並明確完善措施和時限,對多次靠後的責任人,要及時進行談話,讓員額退出機制不“空轉”,以嚴肅的責任追究倒逼辦案質效提升。
三、鍛造過硬檢察隊伍,保證案件質效
一是要優化檢察管理,推動司法責任落實,同步構建起科學高效的檢察管理體系。優化人員結構,以各部室負責人為評價指標,明確責任分工,全面推開、落實檢察官考評辦法,把“案-件比”責任落實到檢察官,努力在實踐中追求、實現司法為民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