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貪汙、挪用公款,這名地震局長雙開10天后被提起公訴

10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正廳級)涉嫌貪汙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王尚彥(資料圖)


就在10天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王尚彥被“雙開”的消息: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王尚彥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發表不當言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佔住房,違規公款購買茅臺酒,違規收受下屬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公開發表威脅舉報人的錯誤言論;違反廉潔紀律,虛報冒領科研課題經費;違反工作紀律,在貴州省地震局事業單位人員考錄中洩露試題及答案,違規設立“小金庫”;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王尚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地震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尚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記者梳理還發現,王尚彥被查的消息是今年1月初發布的。

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應急管理部紀檢監察組、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尚彥簡歷顯示,漢族,1961年10月生,陝西西鄉人,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9月,任貴州省科學技術廳黨組成員、貴州省地震局局長(副廳局級);2016年4月,任貴州省地震局黨組書記、局長(正廳局級);2018年8月,被免去貴州省地震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關於王尚彥被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尚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尚彥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單位公款,數額巨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依法應當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監製:馬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