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新區招生政策已出!
今年有些不同哦
前方一大波重點來襲
一起看一下!
民辦學校招生
非高新區戶籍、房產的學生意向報考濰坊瀚聲學校、美加學校、(上海)新紀元學校3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以及高新區內學生報考區外民辦學校的,均通過濰坊市民辦教育協會中小學專業委員會網站(www.wfmbzxx.cn)進行網上報名。
高新區學生(具備高新區戶籍、房產任一條件者)報考濰坊瀚聲學校、美加學校、高新區(上海)新紀元學校、高新雙語學校、金馬公學、東風學校6所民辦學校的,通過“濰坊高新入學”報名平臺(後附)進行信息採集、報名。
報名時間:7月5日—6日
報名學生及監護人於7月7日—9日到報名學校進行現場確認
(全文內容見文末)
公辦學校招生
根據招生計劃分3個批次進行學位安排。具體過程中,如果在安排完前一批次後尚有空餘學位,但當前批次報名人數超過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分配。參與電腦派位但未獲得學位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相對就近的學校。
(1)第一批次。主要是指房戶一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及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包含下列情況:
①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有完全產權房產,且房產、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產因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按搬遷前房產(戶口簿、拆遷合同等)所在片區申請學位的;
③學生及父母名下無房產,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簿上,且戶口簿與實際住址相符,學生父母提供由濰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並經統一核驗無誤的;
④房屋權利人為共同共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適齡兒童,父母或適齡兒童的份額在50%及以上,且房戶一致的;
⑤由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符合濰坊市委、市政府《關於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濰發〔2018〕10號)和《濰坊高新區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暫行辦法》(濰高發〔2016〕3號)文件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⑥由部隊、公安或民政部門出具證明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的適齡子女。
(2)第二批次。
①原有房產因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申請按按現居住地所在片區(與原住村不同片區的)學校申請學位的;
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高新區內購置房產且實際居住,但戶籍與房產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是指外來務工人員等隨遷子女。
招生流程
(1)信息補採。6月25日—6月30日,錯過第一期信息採集或信息採集後戶籍、房產信息發生變動的學生,可登陸“濰坊高新入學”報名平臺(登陸方式附後),補充完成信息採集或更改。無法進行網絡報名的學生,可帶齊相關證件,到就近的學校由招生人員幫助完成信息採集。
(2)信息審核。7月1日—7月4日,招生學校對提交的學生信息進行審核、校驗,結果通過報名平臺或手機短信反饋。
(3)學位申請。7月15日—7月17日,家長登錄“濰坊高新入學”報名平臺,結合學校招生條件,確認或選擇公辦學校學位。
(4)學位安排。7月19日—7月29日,分批次進行學位安排。
(5)入學辦理。完成學位分配的學生,家長可通過“濰坊高新入學”平臺獲取入學通知書,並於8月15日憑入學通知書到相應學校領取入學須知,辦理入學手續(具體由學校通知)。未及時辦理入學手續,又未書面說明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全文內容見文末)
區教育局諮詢、舉報電話:8861063、8861121
劃片區域一覽
(點擊看大圖)
(點擊看大圖)
學校諮詢電話
新增入學信息採集
2018年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中的“招生政策宣傳—網上信息採集—線上信息審核—反饋審核結果—確定或選擇就讀學校—自動分配學位—隨機自動編班(小學)—在線生成入學通知書”等工作全部通過報名平臺完成,並通過與公安、國土等部門的政務數據審核接口,進行房產、戶籍、年齡等信息的網上自動驗證。
濰坊高新入學信息採集平臺登錄方式
家長可選擇下列方式中的一種。進入濰坊高新入學信息採集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按提示操作即可。
1.掃描“濰坊高新教育”二維碼,進入公眾號,從底部菜單“學校鏈接”進入“高新入學”(推薦使用此方式)
2.通過微信搜索周邊小程序“濰坊高新入學”微信小程序
3.微信掃描“濰坊高新入學”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2018招生政策來了!
高新區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2018〕8號)、濰坊市《關於做好2018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濰教辦字〔2018〕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高新區2018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省、市有關招生工作要求,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堅持陽光、規範招生,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切實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依法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就近、劃片、免試入學,九年一貫制義務教育學校小升初實行對口直升,也可按新生入學意願到符合招生條件的初中學校就讀。
(二)堅持房戶一致。片區內自有完全產權房產,《不動產登記證》(或房產證)與《戶口簿》登記地址一致者,優先安排學位。其他條件的,視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三)堅持陽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開,加強招生過程監管,招生過程、結果接受社會監督,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嚴控班額。嚴格按照省定班額標準控制起始年級班額。小學一年級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一年級每班不超過50人。
三、招生計劃
全區小學招生約3800人,初中招生約2300人,適齡兒童入學率確保達到100%。
四、招生範圍
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學位供給情況和就近入學原則,為全區公辦學校分別劃定招生片區。
五、招生辦法
按照先民辦、後公辦的原則,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積極創造條件滿足學生入學需求。小學一年級招收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兒童;初中一年級招收接受完規定年限小學教育的當年小學畢業生。
(一)民辦學校
1.報名方式:根據濰坊市教育局統一安排,非高新區戶籍、房產的學生意向報考濰坊瀚聲學校、美加學校、(上海)新紀元學校3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以及高新區內學生報考區外民辦學校的,均通過濰坊市民辦教育協會中小學專業委員會網站(www.wfmbzxx.cn)進行網上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報一處學校。高新區學生(具備高新區戶籍、房產任一條件者)報考濰坊瀚聲學校、美加學校、高新區(上海)新紀元學校、高新雙語學校、金馬公學、東風學校6所民辦學校的,通過“濰坊高新入學”報名平臺進行信息採集、報名。
2.報名時間:7月5日—6日。報名學生及監護人於7月7日—9日到報名學校進行現場確認。無法自行進行網絡報名的學生,可於7月7日—9日直接到報名學校,由學校工作人員幫助報名並現場確認。
3.學位分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於7月12日實行電腦派位,7月13日上午在學校網站或校務公開欄公佈招生結果。
對於符合條件的濰坊市或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的適齡子女,意願到民辦學校就讀的,民辦學校優先接收。
(二)公辦學校
1.招生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分3個批次進行學位安排。具體過程中,如果在安排完前一批次後尚有空餘學位,但當前批次報名人數超過空餘學位的情況下,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分配。參與電腦派位但未獲得學位的學生,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它相對就近的學校。
2.招生批次
共分為三個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是指房戶一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及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包含下列情況:
①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有完全產權房產,且房產、戶籍登記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產因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按搬遷前房產(戶口簿、拆遷合同等)所在片區申請學位的;
③學生及父母名下無房產,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長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簿上,且戶口簿與實際住址相符,學生父母提供由濰坊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並經統一核驗無誤的;
④房屋權利人為共同共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適齡兒童,父母或適齡兒童的份額在50%及以上,且房戶一致的;
⑤由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符合濰坊市委、市政府《關於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濰發〔2018〕10號)和《濰坊高新區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暫行辦法》(濰高發〔2016〕3號)文件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子女;
⑥由部隊、公安或民政部門出具證明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的適齡子女。
(2)第二批次。主要是指學區內有完全產權房產,但學生戶籍不在此房產上的(以下簡稱“單房產”)人員子女。包含下列情況:
①原有房產因舊村改造而搬遷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學,申請按按現居住地所在片區(與原住村不同片區的)學校申請學位的;
②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在高新區內購置房產且實際居住,但戶籍與房產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是指外來務工人員等隨遷子女。
3.招生流程
(1)信息補採。6月25日—6月30日,錯過第一期信息採集或信息採集後戶籍、房產信息發生變動的學生,可登陸“濰坊高新入學”報名平臺(登陸方式附後),補充完成信息採集或更改。無法進行網絡報名的學生,可帶齊相關證件,到就近的學校由招生人員幫助完成信息採集。
(2)信息審核。7月1日—7月4日,招生學校對提交的學生信息進行審核、校驗,結果通過報名平臺或手機短信反饋。
(3)學位申請。7月15日—7月17日,家長登錄“濰坊高新入學”報名平臺,結合學校招生條件,確認或選擇公辦學校學位。
(4)學位安排。7月19日—7月29日,分批次進行學位安排。
(5)入學辦理。完成學位分配的學生,家長可通過“濰坊高新入學”平臺獲取入學通知書,並於8月15日憑入學通知書到相應學校領取入學須知,辦理入學手續(具體由學校通知)。未及時辦理入學手續,又未書面說明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4.其他事宜
(1)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所持《戶口簿》《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登記時間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1日,上述證件新登記或信息發生變化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2)購置期房,並未交付入住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3)學生戶口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同一戶口簿,但空掛於單位、親戚、朋友戶籍上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4)因疾病等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可延緩入學。期滿,應立即入學。
(5)各學校具體招生事宜,詳見各學校招生簡章。
六、招生管理
(一)確保片內所有適齡兒童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部實行免試入學。各學校嚴禁採用文化課考試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紙筆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新生,或以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招收學生。
(二)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區教育局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及招生條件,按照就近或相對就近原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積極創造條件為隨遷子女提供公辦學位。有意向到民辦學校就讀的,按照民辦學校招生規定執行。自願迴流出地就學的隨遷子女,由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門安置。
(三)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視障和聽障學生分別到濰坊盲童學校、濰坊聾啞學校就讀,對確需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孤獨症兒童,可申請到濰坊盲童學校孤獨症兒童班就讀。對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區教育局統籌做好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並納入學籍管理。
有關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於7月15日上午8:30持適齡兒童殘疾人證、戶口簿,帶子女到濰坊市特殊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地址:濰城區友愛路2219號,濰坊聾啞學校院內;聯繫電話:8332833)進行入學鑑定評估。家長(或監護人)根據濰坊市殘疾兒童入學鑑定和諮詢委員會的教育安置建議,送子女到相關學校就讀。
(四)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等入學工作。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將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全面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信息,制定關愛幫扶措施,落實好國家和省、市各項資助政策,確保每個學生不因貧困、學困而輟學。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要從講大局、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中小學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情況複雜的實際,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實行校長負責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熟悉業務、綜合素質高的工作人員解答學生及家長諮詢,妥善受理有關問題。要認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形成風險清單,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加強風險防控。
(二)完善系統,規範流程。2018年區內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中的“招生政策宣傳—網上信息採集—線上信息審核—反饋審核結果—確定或選擇就讀學校—自動分配學位—隨機自動編班(小學)—在線生成入學通知書”等工作全部通過報名平臺完成,並通過與公安、國土等部門的政務數據審核接口,進行房產、戶籍、年齡等信息的網上自動驗證。
(三)加強宣傳,陽光招生。堅持線上線下聯動,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高新區管委會及濰坊市教育局網站、濰高網、“濰坊高新區發佈”“濰坊高新傳媒”“濰坊高新教育”等網絡媒體、高新電視臺“教育專欄”等電視媒體和學校門口公示欄、居民小區信息公開欄等多種方式,科學、規範宣傳招生政策,發佈招生信息或張貼海報、微信平臺二維碼,讓廣大學生家長明確招生要求及流程。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按有關規定執行。7月31日前,區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將招收新生的基本信息(含入學代碼、戶籍、居住地等可以公開的信息)面向全部學生、家長和群眾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學校在新生入學須知上要印製濰坊市教育惠民服務中心(8791010)、濰坊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8080971)、濰坊市中小學生成長導航站(8899370)、高新區教育惠民服務中心(8191002)電話,方便學生及家長進行教育政策諮詢、訴求表達、建言獻策等。
(四)平行分班,規範辦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都要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均衡安排同年級各班任課教師,按常態平行分班,堅決防止出現擇班、擇師現象。嚴禁學校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切實保障教育公平。嚴禁學校向校外機構或他人介紹生源、提供學生及家長相關信息。
(五)明確責任,嚴肅紀律。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杜絕各種干擾,維護風清氣正的招生環境。積極構建教育局與學校、學校與家長的雙向監督機制,加強過程督查、指導。對違規宣傳、招生的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對在招生過程中因把關不嚴、失職瀆職、態度蠻橫等引發群眾不滿、投訴的,相關責任人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嚴肅追究學校及有關領導責任;對以招生為由向家長索要錢物的將嚴肅查處。相關情況納入對學校的督導評估。
各學校要於6月20日前制定本校2018年度中小學招生簡章,並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通過後,於6月22日前,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佈。
區教育局諮詢、舉報電話:8861063、88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