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教師職稱評聘要想杜絕假材料,放到基層學校評審是個好辦法

前些年,某地教師評職稱是全縣統評,就是所有符合條件的教師,將材料上交到縣,全縣按照教齡長短,業績也就是榮譽證書級別的高低、多寡等情況統一衡定。

在榮譽證書中,有一項是鎮級榮譽證書,一些原來沒有搞過活動、發過證書的鄉鎮怕本鎮教師吃虧,於是突擊發證書,一夜之間,參評教師就有了一大摞鎮優秀教師、教學能手、優質課等榮譽證書,這些證書不言而喻是假證書;還有個別教師直接花錢買假證書。因為相當年有關部門管理不嚴,材料不全,很多也沒有所謂的“公佈文”,因此,對收審材料的人員來說,確實也真假難辨。

雖然最後,對評審結果也搞公示,但是,對一般來老師來說,其他鄉鎮搞沒搞活動也不知道啊,哪個老師是什麼樣的水平、有什麼樣的證書,更不清楚啊!這種情況下,不僅導致假材料滿天飛,更有像一些鄉鎮怕自己教師吃虧,集體作假!

因此,要杜絕假材料,就要讓教師職稱放在陽光下,僅是公示公開還不夠,還當有一個適當的範圍。這個適當的範圍多大最適宜,我覺得,以鄉鎮為單位最恰當。

同在一個“屋簷”下,抬頭不見低頭見,哪位老師哪年參加工作,教齡幾何,水平高低、參見過什麼活動、獲過什麼榮譽,什麼級別、什麼等次,每個人都心知肚明,這種情況下,誰把假材料放進去,不是自找麻煩嗎?

因此,把職稱評聘的指標和權限放到基層單位——以鄉鎮(縣直以學校)為單位、分學段進行,是杜絕假材料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

誠信不僅要靠自覺,也要靠制度!只有讓每個人都站在陽光下,假材料才會無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