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的主要三個特性:
對象的行為:可以對 對象施加那些操作,開燈,關燈就是行為。對象的形態:當施加那些方法是對象如何響應,顏色,尺寸,外型。對象的表示:對象的表示就相當於身份證,具體區分在相同的行為與狀態下有什麼不同。比如 Animal(動物) 是一個抽象類,我們可以具體到一隻狗跟一隻羊,而狗跟羊就是具體的對象,他們有顏色屬性,可以寫,可以跑等行為狀態。
面向對象內容
類 − 定義了一件事物的抽象特點。類的定義包含了數據的形式以及對數據的操作。對象 − 是類的實例。成員變量 − 定義在類內部的變量。該變量的值對外是不可見的,但是可以通過成員函數訪問,在類被實例化為對象後,該變量即可稱為對象的屬性。成員函數 − 定義在類的內部,可用於訪問對象的數據。繼承PHP 構造函數
構造函數是一種特殊的方法。主要用來在創建對象時初始化對象, 即為對象成員變量賦初始值,在創建對象的語句中與 new 運算符一起使用。
析構函數
析構函數(destructor) 與構造函數相反,當對象結束其生命週期時(例如對象所在的函數已調用完畢),系統自動執行析構函數。
繼承
PHP 使用關鍵字 extends 來繼承一個類
方法重寫
如果從父類繼承的方法不能滿足子類的需求,可以對其進行改寫,這個過程叫方法的覆蓋(override),也稱為方法的重寫。
訪問控制
PHP 對屬性或方法的訪問控制,是通過在前面添加關鍵字 public(公有),protected(受保護)或 private(私有)來實現的。
接口
使用接口(interface),可以指定某個類必須實現哪些方法,但不需要定義這些方法的具體內容。
接口是通過 interface 關鍵字來定義的,就像定義一個標準的類一樣,但其中定義所有的方法都是空的。
接口中定義的所有方法都必須是公有,這是接口的特性。
要實現一個接口,使用 implements 操作符。類中必須實現接口中定義的所有方法,否則會報一個致命錯誤。類可以實現多個接口,用逗號來分隔多個接口的名稱。
常量
可以把在類中始終保持不變的值定義為常量。在定義和使用常量的時候不需要使用 $ 符號。
常量的值必須是一個定值,不能是變量,類屬性,數學運算的結果或函數調用。
自 PHP 5.3.0 起,可以用一個變量來動態調用類。但該變量的值不能為關鍵字(如 self,parent 或 static)。
抽象類
任何一個類,如果它裡面至少有一個方法是被聲明為抽象的,那麼這個類就必須被聲明為抽象的。
定義為抽象的類不能被實例化。
被定義為抽象的方法只是聲明瞭其調用方式(參數),不能定義其具體的功能實現。
繼承一個抽象類的時候,子類必須定義父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另外,這些方法的訪問控制必須和父類中一樣(或者更為寬鬆)。例如某個抽象方法被聲明為受保護的,那麼子類中實現的方法就應該聲明為受保護的或者公有的,而不能定義為私有的。
Static 關鍵字
聲明類屬性或方法為 static(靜態),就可以不實例化類而直接訪問。
靜態屬性不能通過一個類已實例化的對象來訪問(但靜態方法可以)。
由於靜態方法不需要通過對象即可調用,所以偽變量 $this 在靜態方法中不可用。
靜態屬性不可以由對象通過 -> 操作符來訪問。
自 PHP 5.3.0 起,可以用一個變量來動態調用類。但該變量的值不能為關鍵字 self,parent 或 static。
Final 關鍵字
PHP 5 新增了一個 final 關鍵字。如果父類中的方法被聲明為 final,則子類無法覆蓋該方法。如果一個類被聲明為 final,則不能被繼承。
調用父類構造方法
PHP 不會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自動的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要執行父類的構造方法,需要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調用 parent::__constru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