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原來規定小型汽車科目二訓練項目共10項,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考試其中的4項,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3項,其他項目中隨機選考1項。實踐中反映,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存在部分考試項目針對性不強,如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已不常用,學員大多靠背口訣應試。為提高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123號令優化了小型汽車科目二考試項目:
此外,在科目二場地考試中,將用施劃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杆,防止考生以標杆為基準點背口訣應試,使考試更貼近現實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