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董磊辭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8年8月26日安慶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安慶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董磊辭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黃傑辭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安慶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黃傑辭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安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免職人員名單
決定免去:
劉文俊的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據安慶市政府網站信息顯示,本次去職的兩位副市長此前均已出任安慶市委常委。其中董磊已任安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黃傑已任安慶市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