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重汙染天氣差異化應急管控 防止“一刀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生態環境局進一步做好涉氣汙染源差異化應急管控工作,精準實施應急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確保在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的同時,保障好民生需求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視重汙染天氣應急差異化管控工作。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結合,防止和糾正簡單粗暴的工作方式,主動與企業對接服務,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重汙染天氣應急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通知》強調,要積極建立正向激勵工作機制。按企業治理和管理水平高低以及汙染物排放強度將企業評定為A、B、C三個等級。切實將工藝水平領先、治理措施高效、排汙依法守規、環保管理水平先進的企業評為行業標杆,在應急期間免除或減少停產限產;對於工藝水平落後、治汙設施不完善或簡單低效、運行管理不規範,存在偷排偷放、超標排放、不依證排汙、未批先建及其他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要嚴格納入C類管理,要求其採取更多應急減排措施,促進行業公平。形成平時多減排、應急少停產的長效機制和工作氛圍。
《通知》要求,要保障民生類企業和重點工程生產建設。
《通知》指出,要合理調整企業環保績效分級。鼓勵企業對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的《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規定的環保績效分級標準,主動提升大氣汙染治理水平。對於整治提升後經市、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審核達到A級或B級標準,經省生態環境廳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調整相應等級。對於存在突出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環保績效弄虛作假、應急減排措施不落實等問題的企業,直接降為C級企業管理。
《通知》要求,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重點宣傳和解讀重汙染天氣應急有關政策要求和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動員社會公眾主動參與、共同監督,引導廣大企業加快提升汙染治理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