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城區部分安置房建設進度緩慢?市長:加快老城安置房建設進度

近日,菏澤市牡丹區政協委員段迎春一則《關於加快老城改造安置房建設的建議》的社情民意受到中共菏澤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平同志的關注,批示有關部門針對建議中涉及的問題要逐一落實,認真解決。

小民意反映大民生,真社情牽動市長心。

菏澤老城區改造及棚戶區改造力度很大,成為全市乃至全省、全國棚戶區改造的大區。城區實施項目40餘個,在建面積1000餘萬平方米,涉及千家萬戶。但是,城區部分安置房建設施工進度緩慢,導致拆遷群眾不能及時回遷入住新家,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社會生活的穩定性。

出現問題的原因是在拆遷安置中,政府的著眼點往往將精力都放在“拆”上,對安置房建設則缺乏緊迫感,部分項目拆遷已完成5年以上,安置房建設仍蝸牛式施工。

針對委員提出的這些問題,市住建局著手加大項目徵收掃尾工作力度,全面摸排,建立臺賬,弄清問題戶數、產生的原因、採取的措施,對問題戶實行銷號制。同時成立工作組,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人員進行攻堅。同時發揮好政府、群眾、法院三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對漫天要價、提無理要求,講清政策後仍拒不搬遷的,要通過“庭前調解”“判後答疑”等方式依法解決,用司法保障多數人的公平。安置房建設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政府誠信信譽、社會和諧穩定,是棚改能否成功的重要檢驗。把安置房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市住建局成立了專門班子,倒排工期、強化督導,千方百計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並且優先建設安置房,安置房未開工建設的開發項目,一律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安置房不交付,項目部不撤離。大氣汙染應急響應期間,除土石方施工外,不停止施工。嚴把棚改範圍和標準,重點改造老城區髒亂差的棚戶區,嚴格項目認定,規範報批程序。嚴格依法徵收,確保主體、程序合法,公平公正,補償安置按時到位。切實做好安置工作,優先辦理安置房項目手續,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抓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高度重視各級反饋的棚改審計問題,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分析原因,舉一反三,從源頭和長效機制上採取措施,杜絕類似問題發生。對審計問題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提請市政府問責。

老城改造關係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在棚改推進工作中,社情民意發揮了重要作用,住建部門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消除群眾疑慮,得到多數群眾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