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再因“性侵”被訴:免於刑事,卻難逃民事?

在當地檢方拒絕對劉強東提起刑事指控四個月後,劉強東性侵案再一次出現在大眾的視線中。

免於刑事,卻難逃民事

據路透社報道,指控劉強東強姦的明尼蘇達大學學生Jingyao Liu(音譯劉靜堯),週二嚮明尼阿波利斯一家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稱自己去年8月31日被京東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強姦,並將京東列為被告。

京東和劉強東均為被告共被指控6項罪名,包括非法監禁、民事侵犯和毆打以及性侵或毆打等;京東對劉強東的行為負有“替代責任”,因為這起案件發生在與他工作有關的活動中。

路透社還提到,此次事件使這名女大學生“身心受傷”,她已於2018年秋季學期退學,目前正在接受專業諮詢和治療。

法院文件稱:“這起訴訟是由於性侵犯和毆打,造成了超過5萬美元的損失。”法庭文件還稱,劉強東襲擊及毆打的行為也是在其他兩名京東員工Vivian Yang Han和Alice Zhang Yujia的陪同下進行的,“這些員工不僅在場,還為劉強東對這名女大學生的攻擊提供了協助”。

京東律師回應

針對#劉強東被起訴#一事,劉強東代理Jill Brisbois表示:我們還沒有研究過對方的訴狀,目前不方便對一個正在進行的訴訟發表評論。此前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對劉強東先生做出了不起訴的決定,我們堅信他是無辜的,我們強烈認為這個起訴是缺乏事實依據的,我們會堅決地為他辯護!京東集團代理律師Peter Walsh聲明:我們目前對此無法發表評論,但我們將堅決地對這個不實的指控進行辯護。

事件回顧

2018年8月底

21歲的明尼蘇達大學女留學生在美國明尼阿波利斯指控劉強東8月30日在一次聚餐後在她的公寓內強迫與她(發生性關係)。劉強東方面對此始終予以否認。

2018年8月31日

劉強東被捕,但大約17小時後被無罪釋放。

2018年12月21日

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檢察官弗里曼宣佈,因調查中存在嚴重證據問題(不足),決定不對劉強東提起刑事訴訟。這也意味著該案正式結案,劉強東無罪。

2018年12月22日

劉強東微博道歉信

案件中兩次訴訟的區別

定罪標準:民事訴訟的舉證標準會低於刑事案件:刑事的定罪標準幾乎100%,很難達到,而民事定罪標準50%,很容易達到。

起訴方:刑事官司中,女方並非原告方,只是作為第三方證人,起訴方為檢方,是美國明尼蘇達州政府,準確來說是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內平縣檢察官辦公室,“女方並非檢方主體”。但在民事官司中,如果女方輸掉官司,那她需要支付被告方在法庭上的費用,費用也不會有多少。

缺席判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可能被缺席判決,而民事訴訟中如果一方在程序規定期限內沒有應訴,法院是可以做出缺席判決(default judgement)的。

證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受第五修正案保護,可以拒絕作證。而在民事訴訟中,法院可以通過傳票,強制法院認為有必要的證人作證。

法律解讀

中國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李祖軍此前表示,在此次美國檢方不提起刑事指控後,並不意味著劉強東不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包括對女方可能造成的身體傷害、精神損害、名譽損害等民事責任。最終劉強東是否要承擔這些責任,還要經歷民事訴訟的審判程序後才能下定論。

美國明尼蘇達州泓發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東發分析說,民事訴訟耗時耗力,程序比刑事訴訟還要複雜,一旦女方發起民事訴訟,劉強東就必須要應訴。周東發稱,如果涉事女方對劉強東發起民事訴訟,那麼女方證據的有效性、女方和劉強東財力的差距等,都會對民事訴訟的發展造成影響。再加上民事訴訟中,劉強東方面的活動餘地更大,他認為女方勝訴的概率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