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第一次接觸李白的“劍俠”身份,還是源自於《俠客行》這首詩。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閒過信陵飲,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持觴勸侯嬴。
三杯吐然諾,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錘,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烜赫大梁城。
縱死俠骨香,不慚世上英。
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的詩句廣為傳唱,詮釋了詩人李白心中的浪漫俠客情。
如果說《俠客行》基本描寫的是李白自己身為俠客的理想,而在《贈從兄襄陽少府皓》中,則有更明顯的一句“結髮未識事,所交盡豪雄。卻秦不受賞,擊晉寧為功。託身白刃裡,殺人紅塵中。”
說的是詩人自己年少不懂事,結交了很多江湖豪傑,也曾手刃過歹徒。
在《結客少年場行》中,也有一句“笑盡一杯酒,殺人都市中。”路見不平,放下酒杯,嘴角一笑,拔刀相助。多麼具有俠骨柔情的畫面。
那麼,李白真的殺過人嗎?他真的有本事殺人嗎?
在動亂的古代,男子佩劍是正常的事情,不過大多數人佩劍也只是起到威懾的作用,但李白卻不同,他的確會使劍。《新唐書》中說他:
李白的劍術,師從大名鼎鼎的裴旻,在唐朝,他的劍術與李白的詩、張旭的草書齊名,因此裴旻在當時也被稱為“劍聖”。《翰林學士李公墓碑》曾經寫道:裴將軍,予曾叔祖也,嘗投書曰:“如白願出將軍門下。”
作為“劍聖”的親傳弟子,李白的劍術一定差不了,甚至可以認為同時代的人裡,李白的劍術僅次於裴旻,居第二。
如果你覺得拜了恩師還不足以說明,那麼李白收的這個狠徒一定能夠佐證——在《贈武十七諤》一詩中,李白就描述了叫武諤的徒弟的兇悍:
馬如一匹練,明日過吳門。
乃是要離客,西來欲報恩。
笑開燕匕首,拂拭竟無言。
狄犬吠清洛,天津成塞垣。
愛子隔東魯,空悲斷腸猿。
林回棄白璧,千里阻同奔。
君為我致之,輕齎涉淮原。
精誠合天道,不愧遠遊魂。
大意是說武諤來拜訪自己的劍術老師李白,閒聊中聽說老師的兒子被困在敵佔區,二話不說便答應李白前去搭救,李白感激涕零於是寫下這首詩為重恩義的徒弟送別。
可見殺人的本事是真的有的,但是這些說他殺過人的詩篇,都是他自己寫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少呢?
詩人李白,不論多麼落魄,他的心中永遠有著一股難以壓抑的狂氣,如果哪天喝醉了和人起了爭執,或者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似乎從性格方面也很合理。
同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頂級文人李白,在唐代就有許多的忠實的粉絲,從普通百姓,到皇帝貴妃,他行走江湖,基本靠刷臉(或者刷詩)就行了。
然而在“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唐律疏議·賊盜律》規定:“諸謀殺人者,徒三年;已傷者,絞;已殺者,斬。”意思是謀劃殺人的,三年有期徒刑,已經實施但未遂的,處絞刑,既遂的,斬首。
天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即便是擁有唐朝頂級人氣的李白肯定也不能豁免。試想,如果他真的沒事就殺人,還會冒著掉腦袋的風險,寫詩大肆宣揚自己的“光輝事蹟”嗎?
歷史記錄中李白雖然幹過的事很多,可從來沒有蹲過號子,更沒有被判殺人罪的記載。所以,種種流傳至今的詩篇,基本可以確定是李白早年吹過的牛皮罷了。
李白的心中,既有“深藏功與名”的理想;也有“對影成三人”的孤獨;亦有“將進酒,杯莫停”的灑脫;更有“我輩豈是蓬蒿人”的狂傲……酒鬼、詩仙、俠客,不論哪一個,都是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