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精簡機構、職能,事業單位人員會面臨下崗問題嗎

事業單位會面臨下崗問題嗎?答案是:不會。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條例》中,事業人員除非犯重大過錯,給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是觸犯法律法規,被判處實刑,會被開除公職,或者予以辭退。其他情形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會被輕易下崗,要不然,也不會叫“鐵飯碗”了。

在事業單位機構改革中,雖然按要求精簡機構、精簡編制,但對於正式職工的飯碗,卻沒有多大影響。也許會隨著機構改革,工作崗位會有所變化,個人身份也會有影響,晉升機會會變少,但工作穩定性基本不會改變。《方案》要求,機構改革中,要“妥善安置職工,不能簡單推向社會”。職能進行撤併整合的單位,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隨職能妥善安置工作人員。除過去政策性安置的工作人員之外,事業人員也是凡進必考,通過正規渠道進入體制內工作,若無重大過錯,並不會因為機構改革、編制減少,而丟掉工作。

精簡機構、控編減編,影響最大的,是事業單位的非正式工作人員,即人事代理、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合同制管理人員。在3000多萬事業人員中,這部分人員佔到了三分之一還多,是事業單位提質增效、減輕政府負擔的主要對象。

事業單位將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市場後,這部分人員按照職能劃轉,將發生大的改變,大概有以下5種出路:

1、因事業職能需要,會繼續保留工作機會,由人社部門統一招聘,或者指定勞務派遣公司招聘,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供養,繼續承擔輔助性工作。

2、隨職能改企,在新成立的企業就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與員工的責權利和勞動關係。

3、在職能改企或者推向市場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自主創業。

4、工作滿20年,或者退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保障。

5、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慣例,現有臨時人員保留的有勞動關係,新進人員嚴格按新政策規定,規範事業單位臨時用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