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穎結婚了,誰來保護女神?—律師告訴你婚姻財富的鎧甲何在

由於范冰冰涉稅事件,最近娛樂圈比較低沉,需要開心的事情來轉移一下大眾的注意力。正在這個時候,一件喜事橫空出世——趙麗穎和馮紹峰結婚了!

有頭腦靈活的粉絲專門為他倆算了一筆賬——二人合體帶來的是10億元級別的財富聚攏。兩個人不僅是影視當紅偶像,同時本身也是企業家,各自名下都有不少企業和資產。

薛京律師親自查了天眼查,趙麗穎名下8家企業,先後至少在10家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旗下企業註冊資本超過一個億。

趙麗穎控股或參股

其中,北京海潤影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2016年上市的公司,趙麗穎作為11名自然人發起人之一,上市前持有1.7734%股份,其餘發起人包括:侶海巖、劉詩詩、郭濤、王晶、高雲翔等影視明星。

另外據報道,吳奇隆在2014年成立了稻草熊影業,稻草熊影業投資江蘇藍色沸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趙麗穎在後者持股49%並擔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趙麗穎成為稻草熊影業股東。

看來,趙麗穎不僅人美戲好、勤奮能打,還很有商業頭腦,年紀輕輕就積累了鉅額財富。

再來看馮紹峰,他本名馮威,名下也有八家企業,還是著名的樂視影業的股東,實際控制的公司如下:

馮紹峰控股或參股

以上信息,可以看到關鍵詞是上市公司股東、影視業公司、霍爾果斯註冊、每人都有工作室…….看來,我們大眾低估了影星的財商與稅商,這兩口子婚事趕上二家上市公司合併了的資產了。

兩個人結婚,本來是二口子的事情,但是立馬引起了大眾的關注。他倆剛一宣佈結婚,微博立馬就癱瘓了。恢復正常後,大家紛紛獻上祝福,但也有粉絲黯然落淚——一個和緋聞絕緣的神仙姐姐怎麼會嫁給一個大豬蹄子!

粉絲的眼睛到底是雪亮的還是進了灰?這樁娛樂界的婚事到底會讓大家相信愛情,還是再次失望?

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好的婚姻不用去守護,而是守護婚姻中的人,即使這個婚姻不在,這層保護還在!所以,重點不是考慮誰是對的人,而是愛情降臨、除了結婚這個最大的誠意,還可以做什麼事情保護自己?

作為中國最大的私人財富律師團隊,我們代理過多起大標的金額的家事案件,結合我們的經驗,我覺得在愛情的軟肋上要溫柔地~溫柔地,穿上這些鎧甲:

超高淨值人士一定要簽署婚前財產協議

和很多國家不同,我國大陸地區的夫妻財產製度以共有為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夫妻沒有財產協議,婚後的雙方收入一般屬於夫妻共有,一人一半。目前一線城市的離婚率已經高企40%,更不要說離婚高發領域娛樂界。

那麼,如何預防婚變風險呢?薛京律師認為,夫妻財產約定是最有效的隔離婚姻風險的工具,簽署即生效,不需要公證;而且婚前、婚後簽署都可以,怎麼約定財產歸屬都有效,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

中國人重感情,擔心婚前籤夫妻財產約定傷感情,其實不然,對於雙方都是鉅富人士,反而簽署夫妻財產約定會使感情更純粹,輕裝上陣結婚、沒有任何雜念和企圖,也堵住天下人的嘴。

所以,在好萊塢等成熟的娛樂市場,簽署夫妻財產約定是主流做法。不主流的是誰呢?——德普,演《加勒比海盜》那個。2016年5月,女星希爾德宣佈和巨星丈夫德普離婚。他們結婚僅一年,並未簽署任何婚前協議。

經過雙方律師爭戰多輪,雙方事後簽署離婚協議,德普需向希爾德支付700萬美元,而她承諾將這些錢捐給慈善機構。德普特立獨行,相信真愛,所以沒有簽署夫妻財產約定,導致淪為好萊塢財富風險的反面典型!

有朋友會說,人家哈里王子迎娶梅根(祝賀哈里伉儷有喜)不也沒簽任何婚前協議嗎?拜託,人家哈里王子的媽媽厲害啊,戴妃早就把傳給二個王子的遺產都通過信託傳承了,我相信哈里王子從王室得到的財產大部分做了信託安排,也即是哈里控制的財產在法律上可能不屬於他,離婚不會分掉。大家不要看童話太多了,人家可是大英帝國——現代金融和家族信託發源地的後人。

保護好核心資產——企業股權及婚後的收益

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婚前的財產是個人財產,婚後仍然屬於個人,不會因為結婚時間長了就變成共有的。那是不是說,趙麗穎和馮紹峰的婚前股權都是安全的呢?非也。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二位明星的股權在婚後的所有收益,包括分紅,包括上市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增值,都有被認定為婚後共有財產的風險。我們知道,樂視的股份都快成垃圾了,馮紹峰的財產面臨縮水,但是他可以分趙麗穎股權在婚後的分紅啊。

所以,為了避免婚前股權在婚後的分紅被分割的風險,可以考慮以下方法:

(1)在夫妻財產約定中明確婚後的所有股權分紅、收益、增值部分都屬於個人所有,排除夫妻共有;

(2)設立股權信託,將所有股權裝入信託,一旦設立信託股權將不再屬於個人,離婚不會分割,但是公司的管理運營仍然可以通過信託契約去規定治理機制。目前,國內股權信託已經開始落地,婚變隔離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

有人會問可不可以讓其他人代持股權,不就隔離了婚變的風險?這個事情我們討論很多遍了吧,代持是把雙刃劍——萬一代持人先離婚了呢?

做好婚前婚後財產的隔離防護

大家還記得王寶強離婚案件吧,當初新聞報道王寶強先生因為財政大權交給太太,離婚時甚至沒有餘錢交高額訴訟費用。即使法律上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婚後一人一半,但是如果這些錢都被一方惡意轉移、隱匿了、甚至揮霍了,法律是不是也很蒼白?

所以,對於高淨值人士,尤其是特別繁忙的高淨值人士,一定要做好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隔離,避免混同、轉移、隱匿。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1、婚前存款與婚後存款的隔離

如果婚前、婚後銀行存款混同,離婚時不能分清賬戶餘額屬於婚前還是婚後收入,會面臨被法官推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的風險。所以建議高淨值人士多開幾張銀行卡,婚前的存款、理財不要和婚後的收入混在一起。

2、人壽保險創新工具的運用

以個人財產投保的保單(無論婚前婚後投保),在發生婚變時,現金價值(可以簡單理解成保單本身)一般不會被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這樣存款變成人壽保險的保費,可以避免財產混同或被轉移風險,還可以享有保單本身投資收益。婚內投的保單,如果子女是受益人,法院一般會認為是雙方贈與子女的財產,離婚不會分割,對於弱勢一方而言保護了婚內財產、還預留了孩子未來的撫養費。

3、家族信託的創新工具運用

近幾年,富豪越來越青睞信託工具來落實財富規劃方案,包括婚姻風險隔離。對於有大量資金、房產的明星,家族信託將來一定是主流工具。因為,夫妻財產約定再好,也要對方配合簽署;夫妻財產協議效力也容易被對方事後否認。如果一方把個人財產設立信託,那麼即使離婚,只要對方不是信託受益人,也無法染指任何財產。所以,穎寶寶,來找我們設立家族信託吧!

父母給的財產也要一起保護

前文說了,婚後的收入一般屬於夫妻共有。這些收入包括婚後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或去世後留下的遺產。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說明是給夫妻一方的(就是自己的子女),那麼意味著女婿或者兒媳婦就會享有一半——哪怕TA將來傷透自己孩子的心。

所以,做婚姻防護時,要一併考慮父母傳承的財產。薛京律師建議簡單有效的方式就是:無論父母生前贈與財產還是百年後留下財產,一定要寫書面贈與協議或遺囑,在文件中明確載明:財產只給自己子女個人,與TA的配偶沒有任何關係。

好了,幹著律界的活兒,操著娛樂界的心。該說的薛京律師都說了,祝你們幸福!祝所有的人都相信愛情。

太陽強烈,水波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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