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51天,12種調查措施全用上,終於拿下涼山這個違法官員……

“整整51天,總算‘拿下’了。”望著逐漸消失在視野裡的檢察院警務用車,涼山州會理縣監委委員王方運舒了口氣,“這一次,是全要素使用了12種調查措施,收穫頗豐啊!”

2018年5月3日,涼山州通報一則消息“會理縣公安局強制戒毒所所長周朝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一天,經會理縣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經涼山州監察委員會批准,決定對會理縣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周朝勇採取“留置”措施。會理縣首例“留置”案的戰役就此打響。

今年4月,會理縣紀委監委接到關於反映“會理縣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周朝勇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舉報後,第一紀檢監察室迅速開展調查。

周朝勇從警校讀書至今,從未離開公安系統,如今已有整整23年的公安系統工作經歷,其較強的反調查能力令該案的辦理一度陷入困境。

“不知道、沒這回事、記不清了……”在談話中,周朝勇多用諸如此類的話語來敷衍辦案人員。

調查期間,強制隔離戒毒所內修建的酒廠進入辦案人員“視野”,“這投入生產使用的酒廠,定有所盈利,所得利潤必須按規定上繳國庫。具體情況如何呢?”

專案組整理相關財務資料

“看賬去!”專案組幹部提議,對酒廠的各項賬目往來逐項進行查閱。

名為“銷酒返利發放”的花名冊頻繁出現在調查人員的視線中——2015年3月20日,李某某領取現金500元、張某某領取現金500元,2015年6月18日,王某某領取現金500元……

“酒廠屬於國有資產,怎麼會發生部分款項以‘銷酒返利’的名義發放出去的事情呢?”辦案人員拿著賬目初步研判,“裡面定有‘貓膩’”。

經過一番外圍調查,很快便鎖定了周朝勇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的證據。2015年至2017年期間,周朝勇以會理縣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名義給予工作人員2元/斤酒的銷售返利。通過這種方式,會理縣強制隔離戒毒所私分應上繳國家財政資金累計114414元,周朝勇個人得款34321元。

隨著外圍調查的不斷擴大,證據指向越發明確,但周朝勇依然頑固抵抗。

“或許還有什麼地方遺漏了,大家再耐心些,我們再從頭梳理一遍票據。”案情進展緩慢,看著疲憊不堪的組員們,辦案老手郭輝鼓勵大家。

為了將案情進行深挖,專案組將自己置身於匯款單、報銷單等憑證的海洋中……又翻了幾遍銀行的流水單據,專案組發現有一個賬號出現頻率比較高,不定期有不等額度的資金匯入匯出。

“應該就是這個!”憑藉多年辦案經驗,專案組裡的老革命周國忠指著那個賬號,很是興奮。

專案組前往證券公司查詢賬戶

在通過談話、詢問的方式收集、調取固定證據;前往銀行、證券公司等單位查詢、調取與周朝勇相關的財產登記、銀行賬戶、股票賬戶等信息,並對涉案的股票賬戶進行凍結;提請公安機關配合,前往周朝勇辦公室及家中,進行搜查,對相關物品進行扣押;前往強制隔離戒毒所,對相關涉案場所進行勘驗檢查,適時進行查封,並邀請有關部門在場見證,進行現場實驗,確定相關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積極聯繫具有專門知識、資格的人員,對相關財務資料進行審計和鑑定……

經確認,該賬號是強制隔離戒毒所出納的私人賬號。很快,專案組掌握了周朝勇利用職務之便,安排出納采取虛列支出、虛開發票的方式,匯同縣強制隔離戒毒所其他實際支出,一併到縣公安局進行報銷,套取資金存入自己的賬戶或指定賬戶的相關證據。經過核算,周朝勇共侵吞資金85萬餘元。

“筆錄材料共有2000多頁,已經全部整理完畢,違紀問題與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形成的兩套卷宗,都在這裡。”6月22日,會理縣監委將周朝勇涉嫌職務犯罪調查結果移送會理縣人民檢察院。全部案卷材料、證據連同掃描後的電子資料一併移送。專案組工作人員曾鵬說,“既移送書面材料又移送電子資料,實現了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的無縫銜接,這不僅與檢察機關的現有工作模式相契合,也提高了辦案效率。”

51天時間裡,會理縣紀委監委專案組共進行談話100餘次,詢問相關證人110餘人次,調取證據80餘份,整理涉案人員財務憑證3000餘頁,查詢相關資料120餘次……

7月13日,會理縣強制隔離戒毒所原所長周朝勇被“雙開”。

“辦理這個案件,是我縣紀檢監察干部“紀法貫通”的一次實戰演練。我們全要素使用了12種調查措施。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時啟動、同步進行,要求在工作程序上既符合紀律審查的程序,又符合監察調查程序。執紀、執法程序要相融和,防止程序上的不吻合,出現錯亂和偏差,造成不同步。”會理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沙德康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