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卷三|觀照十二處:覺觸從哪裡來(11)

幸得細心讀者提醒,本文漏掉了一句話,現已經補充上去了。舊文已經撤回,這裡重新發表。

佛陀那個時候,出家弟子要一日自己三摩其頭,並且心中默默地誦偈曰:“守口攝意身無犯,莫惱一切諸有情,無益之苦當遠離,如是行者得度世。”佛陀就以這個日常摩頭的習慣為契入點,和阿難分析身根的覺觸究竟從哪裡來?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覆在頭?】

“阿難,你平常清晨時用手摩頭。你想過沒有,這個摩頭所產生的知覺,誰是能觸?是手為能觸,還是頭為能觸?”

如果是用手摩一張桌子,人們通常會認為手是能觸,桌子是所觸。如果是手摩頭呢?這個能觸、所觸就似乎不太好說了。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若頭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 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

“如果能觸在於手,頭則沒有知覺,怎麼能說手觸摸到頭了呢?如果能觸在於頭,手都不去用,怎麼能說頭與手成觸呢?若手和頭各有各的觸覺,則你阿難應有二身。若是頭、手是一種觸覺所生,則手與頭當成為一體。如果頭、手本是一體,則觸覺就不能形成。如果二身能成立,誰的觸覺才是自體呢?身根在‘能觸’就不在所觸,在‘所觸’就不在‘能觸’。總不應該說是虛空與你成觸吧。”

不管能觸在手還是在頭,如果手和頭不相互接觸,則無法成觸。這說明觸覺無法離開身根。既然手和頭皆屬於身根,如果它們各有各的觸覺,則應該有兩個身體,手的觸覺是一個身體,頭的觸覺又是一個身體。如果這種二身的說法能夠成立,就很難界定哪一個身是自體,是頭呢,還是手?

如果手、頭相觸,只有一種觸覺,則你無法一種觸覺中辨析出頭和手,這說明頭、手是一體的。既然是一體的,又如何能形成觸覺呢?

其實,無論手和頭誰是能觸、誰是所觸,真正顯發身根知覺性是因離、合二妄塵。這說明身根知覺性也無法離開觸塵。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因此阿難,你應當明白,覺觸與身根,全都沒有處所。也就是說,身根與觸塵,二者皆是虛妄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覺觸與身根,二者相互依存,才能夠彼此“相”見。沒有身根,覺觸則無處所;沒有覺觸,如何知道這是我身?它們所居之“相”,離開彼此,則無實在的處所,故而是虛妄的。既然是虛妄,則此二者之間,就談不上誰是誰的因緣,也談不上它們各自有獨立存在的自然體性。

如果覺觸與身根彼此分離,覺觸就無法有任何顯相,是超越於任何形相的真空。這就是覺觸(觸塵)的本來面目,或者叫真如自性。

當覺《邊讀邊聊楞嚴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