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本剛剛從杭州公積金官網獲悉,杭州公積金基數上下限已出爐(杭公積金〔2018〕30號)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杭房公委〔2005〕3號)等規定,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的有關事項如下:
主要內容如下:
一、調整的內容
1、 根據“控高保低”的規定,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杭州市2017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311元;下限為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即2010元。
2、 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為12%(即單位和個人各12%),企業繳存比例按《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9號)的相關規定執行(5%-12%)。
3、根據文件精神,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為2010元,月最低繳存額合計為482元。最高繳存基數為24311元,
4、2018年當年新錄用職工的繳存基數不作調整。
5、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單位月繳存額與個人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具體計算方法為: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合計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二、辦理辦法
已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單位公積金經辦人訪問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選擇“登錄-法人登錄)”,註冊或使用賬號登錄後,經刷臉認證進入公積金網廳(須為公積金系統登記的單位經辦人),選擇“杭州”→“市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事項進行辦理;單位申領過公積金網銀盾的,也可通過原住房公積金單位網廳辦理。
未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可就近選擇公積金業務網點櫃面辦理(請自備U盤)。
三、其他事項
1、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工作於7月1日至9月30日進行。調整後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於2018年7月起執行。
2、單位在7月20日後辦理年度調整的,另需辦理補繳手續。其中,網上辦理的單位,通過“批量少繳補繳”功能申報;櫃面辦理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單位職工少繳補繳申報表》並加蓋公章後至業務網點櫃面申報。
仁本解讀:
1、申報基數的統計口徑
文件規定,企業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7年在本單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確定。
那麼,工資總額具體指哪些內容?
仁本解讀:
根據“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國家統計局令第一號”文件①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2、填報要求
文件規定,月繳額的計算口徑如下: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
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捨五入)
合計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
仁本解讀:
① 基數(月繳額)確保沒有小數點,以整數的形式上報,操作中可能會遇到excel數據表中只顯示了整數的部分,但實際是隱藏了小數點的數據,請HR留意。
②
舉例如下:
某職工的繳存基數為21980元:
個人月繳存額:21980×12% = 2637.6 四捨五入後為2638元
單位月繳存額:21980×12% = 2637.6四捨五入後為2638元
合計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2638+2638=5276元
3、調整與補繳
① 2018年新增人員基數不作調整 。也就是說參與年調的人員範圍為2017年12月在冊人員。
② 2018年7月按新基數上限(24311)新增的人員如涉及補繳的(例如,2018年7月新增,起參日期為2018年5月),補繳基數採用原基數上限(21980)進行補繳。
③ 7月20日後辦理年調的,將從7月開始補繳差額部分。
4、數據申報
同一帳戶(單位)只能集中一次性申報,不可以進行分批申報員工公積金基數的操作。
另外,此前浙江省直公積金基數上下限也已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