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喆|從歷史看中國政商關係之:爭權

導讀:

人們詬病,中國歷史上,商業一直得不到應有的發展,商人一直得不到應有的地位。造成這個結果當然有很多很多方面的原因。

本文發佈於發佈於“騰訊財經”《灼見》,作者系盤古智庫學術委員、中國黃金集團首席經濟學家萬喆。

人們詬病,中國歷史上,商業一直得不到應有的發展,商人一直得不到應有的地位。造成這個結果當然有很多很多方面的原因。

中國商人的地位,並不是一直那麼低。正相反,更早時候,商人的地位是相當高的。但中國商業始終未能獲得長期發展的支撐,在歷史的洪流中起起伏伏沉沉浮浮,找不準自己的定位。中國歷史上的商人們,即使達到過權力的巔峰,即使達到過名利雙收的盛景,終於不能把握自己的命運。

中國商人最好的時光

在中國歷史上,商人有過很高的地位。

我們都知道,“士農工商”,商列末位。但《左傳》記載,晉將伐楚,隨武子日,楚“商、農、工、賈不敗其業”,不可伐。商列首位。

我國商人活動的最早記載在《易經·繫辭》“厄犧氏沒,神農氏作,列窿於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古代大賢德的舜在受堯禪讓之前,曾經“販於頓丘,就時負夏。”可見那時的封建君主對商業還是很親切的。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甚至出現了商人的黃金時期。商業流通的重要性被很深刻的認識到,司馬遷就說,農民伯伯不生產,就沒有糧食吃,工匠叔叔不生產,就沒法子幹活,商人不進行流通,糧食、器物、財富就要斷絕。當時,諸國紛紛實行惠商政策,爭相把招商引資作為頭等大事。

商人地位相當高。商人也享有較為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史記》記載了許多商人因經營魚、鹽、鐵、冶鑄等業而致富的事例。春秋戰國時期,大多數國家未實行專賣制度,商人經營範圍基本不受限制。不僅如此,還有各種稅費減免優惠。“鄂君啟金節”就是二千多年前楚國所發商業免稅通行證。

商人們的寒冬特別冷

寒潮總是來得特別快。商人遭到了嚴苛的律法對待。

商人自然是沒有上升空間的。漢以降,禁止商人及其子孫進入“上流社會”成為歷代最常見的一種抑商之法。商人及其子孫不能為官,作吏也不可能。漢初劉邦規定:市井之子孫(商人子孫)亦不得仁宦為吏;漢文帝時,商人和上門女婿、貪汙者一樣,“皆禁錮不得為吏”;孝景二年詔曰:“有市籍者不得為宦”;到了漢武帝,對商人的踩踏達到一個小高潮,當官作吏當然絕無可能,“錮商賈不得宦為吏,此所以抑併兼長廉恥也”;北魏律中則有“工商皂隸不染清流”。

商人也不在“主流社會”中。他們幾乎是“天生有罪”,普通人身權利不大有,可以被隨意限制和剝奪。中國封建社會有一種特殊戶籍:市籍。與普通人不同,商人單列市籍,受特殊監督管理。根據市籍,能夠要求商人無償向官府供應物資或勞役。《秦簡》中規定商人人身權利受限,可以無故就與罪人一起發配;西漢初年訂立“七科謫”的法律,國家可以隨時把商人發配充軍;而且,只要曾經有過市籍,影響全家全族子孫後代,都是充軍對象。

商人們甚至被要求彰顯自己的“社會不入流”。他們不但被禁止鮮衣怒馬招搖過市。比如漢代劉邦時期就頒佈“賤商令”,規定商人不得衣絲乘車。前秦王符堅曾下令:“金銀錦繡,工商皂隸婦女不得服之,犯者棄市。”;而且被勒令昭告天下自己的卑賤身份。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據《太平御覽》《晉令》載,“儈賣者”必須一腳穿黑鞋一腳穿白鞋,頭上寫著自己的名字和買賣。

於是也就不難解釋,“從商”乾脆直接成為一種“懲戒”。《齊書·劉休傳》裡,南齊劉休同志有個很愛妒忌的老婆,齊明帝詔令懲罰,命劉休“於宅後開小店”,讓這位愛妒忌的妻子親自去賣掃帚、皂莢,“以辱之。”

商人不但自身遭到侮辱,還變成了侮辱人的形容詞。

商業與國家相互依靠

為什麼?我們不禁要問。

如果說商人的社會地位不高、上升空間不多等,還可以用傳統文化中對商人的鄙夷來解釋,那麼,對商人極致的羞辱、禁錮和限制,其實並不那麼容易說得通。多大仇多大怨啊?

尤其是,就在不久以前,就在他們慘遭史上最嚴苛商人侮辱期之前,他們分明剛剛渡過史上最開明商人榮譽期。那時,他們曾有過極其顯赫的地位。

如果追溯的更早一些,商代出土的大量文物和甲骨文使“殷人重賈”的情態宛然可考。而時至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奴隸制經濟向封建地主經濟過渡,封建地主階級尚未完全確立其統治地位,政治格局的多元化到了讓人眼花繚亂目不暇給的地步。中國古代商人的黃金時期就這樣順理成章的到來了。

天下是誰的天下?誰能得到天下,就是誰的天下。

誰能得到天下?誰有本事,誰就能夠得到天下。

什麼是有本事?國力強盛。

不盛怎麼能夠強?東周王室和各諸侯國的統治者把國力強盛和商業聯繫在一起。他們認識到:“待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則饒,原小則鮮。上則富國,下則富家”。諸國紛紛實行惠商政策,爭相招攬商賈。

戰國時期的《市法》中,出現了把市場商貿和國家強弱聯繫起來的思想:“市者,百化(貨)之威,用之量也。中國能則(利)市者強,小國能則利市者安……諸侯財物至則小國富,小國富則中國(強)……”。當時在齊楚秦趙諸國興起了許多商貿中心城市,許多大工商主活躍其間。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辦法。

晉文公行“輕關易道,通商寬農”,“利器明德,以厚民性,使財用不匾”,創出霸業。

鄭國利用特殊的地理位置,擴展同各國的商品交流,在各諸侯國之間周旋,以此與周邊各國維持一種均衡,保證了自己在亂世烽火中能夠獲取一席之地。

發展是硬道理,富裕是奠基石。商業與國家是相互依靠的關係。

商人有相當大的權力

但是當國家與商業的關係“移情”到商人身上,會怎麼樣?

《張儀列傳》說:“爭名者於朝,爭利者於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朝市也。”一大批名商大賈脫穎而出,無不與政治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有的是商而優則仕。越王勾踐被圍困在會稽山上,於是任用范蠡、計然。計然給勾踐上了一堂關於“經濟學基本原理”的課,告訴他商品供求關係與價格變動趨勢,當商品價格貴到極點,市場上必定供大於求,價格就會很快下跌;當商品價格賤到極點,必定是供小於求,價格就會很快上漲。勾踐茅塞頓開,照此策略治國十年,國家富裕,國防建設也搞上去了,終於報仇雪恥,成為“五霸”之一。范蠡則把這種囤積居奇、與時逐利的方法繼續發揚,“下海”後自己經營致富。

有的是在商不忘國政。魯僖公三十五年,秦軍準備襲鄭,路過滑國,大軍遇上了赴周貿易的鄭國商人弦高。倉猝之際,弦高冒充鄭國的使者,以四張皮革和十二頭牛犒勞秦軍,暗示鄭國早就洞悉秦軍“偷襲”的小九九。同時他又傳驛回鄭國稟告軍情。秦軍主帥一想,鄭國早有準備,算了,於是順手滅掉滑國後返回,而鄭國避免了大災難。

有的是從商順便助政。魯文公四年,晉國荀罃被俘在楚,鄭國的商人打算把他藏在褚中走私出境,事情未成,荀罃被釋。

有的是商而優則政敬之。孔子得以名揚天下,“神經紀人”子貢的輔助不可小視。子貢非常富有,乘坐四馬並轡齊頭牽引的車子,攜帶束帛厚禮去訪問、饋贈諸侯,所到之處,國君與他只行賓主之禮,不行君臣之禮。孔子的流量豐沛,和子貢的資本豐厚,大概是相輔相成的。

“多錢善賈,長袖善舞”的商人在春秋戰國的大舞臺上如魚得水,他們不僅有權參與、積極籌謀政治活動,甚至權傾一時。

“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天下是“利”的天下。掌握“利”的商人掌握著天下。

素封者的美好生活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專門記載了從春秋末年到西漢初期二十多位工商業者發家致富的事蹟。他把這叫做“素封”。

這些人多數是普通人家,甚至過去家境貧寒,後來憑著自己的努力,創造出大量財富,可與王侯相比。

錢可以帶來享受。宛縣孔氏大規模經營冶鑄業,規劃開闢魚塘養魚,車馬成群結隊,並經常遊訪諸侯,藉此牟取經商發財的便利,博得了樂施好賜的美名;蜀地卓氏的祖先是趙國人,秦國擊敗趙國時,卓氏被虜掠。其他同時被遷徙的人,都爭著央求遷徙到近處。卓氏卻發現,近處地方狹小,土地瘠薄。他要求遷到遠處,就在有鐵礦的山裡熔鐵鑄械,最終財勢可以比得上國君。

錢可以帶來地位。烏氏倮是邊鄙之人,經營畜牧業非常成功,秦始皇詔令烏氏倮位與封君同列;巴郡寡婦清守住先祖家業,用錢財來保護自己,不被別人侵犯。秦始皇認為她是個貞婦而以客禮對待她,還為她修築了女懷清檯。

錢可以帶來不需要地位。不需要去做官。齊地刀間收留使用許多奴僕,讓他們追逐漁鹽商業上的利益,或者讓他們乘坐成隊的車馬,去結交地方官員,致富達數千萬錢。所以有人說:“與其出外求取官爵,不如在刀家為奴”;不需要去讀書。魯地曹邴氏冶鐵起家,財富多達幾萬錢。家規是,低頭抬頭都要有所得,一舉一動都要不忘利。他家租賃、放債、做買賣遍及各地。由於這個緣故,鄒魯地區有很多人丟棄儒學而追求發財。

錢可以帶來比地位還高的地位。魯成公五年,晉國山崩,晉公以傳召伯宗,在路上遇見重載的運輸車,伯宗的驛車要求他讓道,駕車的人說我很重,慢著呢,不如你繞行吧;吳楚七國起兵反叛漢朝中央朝廷時,長安城中的列侯封君要從軍出征,需借貸,高利貸者認為他們勝算不大,不肯借。只有無鹽氏拿出千金放貸給他們,利息為本錢的十倍。三個月後,吳楚被平定。無鹽氏以此富致與關中富豪相匹敵。

“今有無秩祿之奉、爵邑之入,而樂與之比者,命曰‘素封’。”

這樣真的好嗎?一定有人在問

按照《太史公自序》說:“布衣匹夫之人,不害於政,不妨百姓,取之於時而息財富,智者有采焉。”說白了,我自己掙錢,不礙著誰,想怎麼掙就怎麼掙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但真的就這樣了嗎?

如管仲之輩,輔佐國君,“通貨積財,富國強兵”,平定天下,富庶天下,成就齊桓公,成就齊國,固然是好。但是如白圭呢?他說過“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簡直是中國古代版的巴菲特。他被後世尊為百代商人之祖,既有理論,又有技巧,還有仁義。為國理財,常從大處著眼,通觀全局,還曾經治理水患,堪稱大才。但是,身為魏國人,他認為腐敗不可救,就毅然離開。有能力沒心情,這樣好嗎?

當然還有一種,有能力,也有心情,卻心情太切。商人出身的呂不韋問他爸爸:“立一個國家的君主,可獲利幾倍呢?”爸爸說:“無數。”呂不韋說:“OMG!如今努力耕田勞作,還不能豐衣足食;若是擁君建國則可澤被後世。我決定去做這筆買賣。”他果然成功了,在秦莊襄王時“為承相,封為文信侯,食河南洛陽十萬戶。”到太子政立為王,“尊呂不韋為相國,號稱仲父。”最後呢?好像很不好,飲鴆自殺而死。

就算是普通土豪,也不安分。漢代桑弘羊說:“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採鐵石鼓鑄煮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流放人民也,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奸偽之業,逐朋黨之權,其輕為非亦大矣。”這麼不安分,好得起來嗎?

何況,當追求財富成風,所以無論什麼人,只要有錢,就能夠有地位;所以有了錢就可以睥睨其它職業,無論是官員還是儒生;更不要說,所以商人在國家面前也覺得自己能夠平起平坐。只要有富就能夠有貴,這樣好嗎?

在民間,富庶者,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鄉里者,不可勝數。

在朝中,有財者,小則輔國政,中則幹國政,大則持國政,比比皆是。

富而貴,貴而權。這樣真的好嗎?

我想,那些國君諸侯,只怕都在反覆問這個問題。

一切都是“爭權”

商人賺得多,過得好,對他們,遭到嫉妒也好,遭到排擠也好,都能夠理解。為什麼遭到幾乎是“非人”待遇的“踐踏”?

你說哎呀,這個文化環境就是輕視商人的嘛。可能有這個因素,但也不完全是吧?前不久還叫人家小甜甜,現在就叫人家牛賤人了?

你說哎呀,這個經濟背景就是輕視商人的嘛。可能有這個因素,但也不完全是吧?農業經濟固然是主流,商品經濟加以輔佐才能更加繁盛,古人們也都意識到了這一點呀。

你說哎呀,這個時代背景就是要盤剝商人的嘛。可能有這個因素,但也不完全是吧?改朝換代固然可能想要收繳財富,窮兵黷武固然可能想要收繳財富,可是把人也一同踏上一隻腳永世不得翻身是幾個意思嘛?

也許,關鍵就在於,這並不只是一場“爭產”大戲,這是一場“奪權”大案。關鍵就在於,此前的時代,商人所扮演的角色,已經遠遠超過了商人的底色,他們在有意識無意識中,已經把自己推上了“爭權”的舞臺。

而對於權力擁有者和爭奪者而言,財產可以得可以失,權力可以得不能失。

所以報復來的急劇而爆裂。

允許商人來把持國家嗎?不行。允許商人們想報效國家就報效國家,不想報效國家就拍屁股走人嗎?不行。允許商人們擁眾自重,自己開闢一塊小領地嗎?不行。

商人謀求與其經濟實力相適應的政治權利,構成封建政權的潛在威脅。

統治者還要維護封建等級秩序。允許商人比肩甚至超過官吏、士子嗎?不行。允許富商大賈與王者同樂嗎?不行。允許一般商人享樂而不受制度禮法的約束嗎?不行。

僭越禮制,是歷代封建統治者都不能容忍的,商人以富厚之資謀求之,難被容忍。

是故,不遺餘力地抑商,是為了政權的穩固;從服飾、車馬上限制商人,以示其賤民身份,是為了政權穩固;當然,崇尚農業,其中一個原因,也是能夠把人禁錮在土地上,使人更容易被管束,還是為了政權穩固。

一切都是為了消除其“爭權”的可能性。

後記

商人的地位變得極其低賤,或許此前其地位太顯赫正是原因之一。

時勢造英雄,在轟轟烈烈的時代裡奪權、亂權,商人們沒有擺正商人的位置。

也許那時百業混雜,不需要分得太清楚。但始終,權力是暴力的遊戲。國家主權從來是依靠強力得來的。商業的強勢,意識到了這一點,又不足夠意識到這一點。於是,產生了一個偏差,他們以為自己有錢,富,就可敵國,然而不是這樣。

他們意識到權力的重要性,因此不斷爭取,並且依靠自身財富獲取了極大的權力。但他們卻沒有意識到權力的危險性,因此難以真正超越商人思維的去爭取,從而使自身財富和所獲權力都變成了更為危險和不穩定的枕邊炸藥桶。

他們沒有理清商人的人格究竟為何。他們參與了權力的鬥爭,又並非以獨立人格參與權力鬥爭。他們給權力擁有者留下了深深的陰影,但只是陰影而已,而這陰影,在權力的強力作用下,成了反噬商人們暴擊。■

本文發佈於“騰訊財經”《灼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