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世界上最奇葩的死亡方式,有人無辜,有人逞強,有人冤枉!


1871年:一名俄亥俄州的律師,克雷蒙凡藍帝漢演練一名受害人如何舉槍自盡而誤殺自己,他的客戶獲判無罪,他則當場死亡,是不是很冤枉啊!


2007年:珍妮佛史崔基參加一個電臺活動“憋尿換Wii”時因膀胱衰竭而死!我們生活中不要逞強!
1567年:布勞惱鎮長漢斯史坦傑因為被自己1.3公尺長的鬍鬚絆倒而摔斷頸椎死亡!
1923年:第五世卡那封伯爵,喬治赫伯特於刮鬚時不小心割傷自己被蚊蟲叮咬的傷口,傷口發炎並且得了肺炎。
993年:一名多倫多的律師自多倫多道明中心的24樓墜樓。當時,他為了想對拜訪者證明窗戶無堅不摧而撞向窗戶。窗戶的確沒破,但卻被他整個撞出框外,跟那片玻璃墜樓身亡
1771年:瑞典國王阿道夫肺特烈讓自己吃到撐死這不是作死嗎?
公元前455年:雅典作家埃斯庫羅斯被“老鷹”丟下的烏龜重擊頭部而身亡,竟然無辜到被動物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