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實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

本報訊 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日前發佈公告,決定自2017年度年報起實施“多報合一”改革。從2018年度年報開始,海關管理企業年報時間統一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公告要求,在海關注冊登記或者備案的報關單位(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加工生產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減免稅進口貨物處於監管年限內的企業(統稱“海關管理企業”)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報。其中,減免稅進口貨物處於監管年限內的企業2017年度暫不通過公示系統報送減免稅進口貨物使用狀況信息,自2018年度起統一通過公示系統報送年報。

公告指出,2017年度海關管理企業年報報送時間為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企業可以在通過公示系統完成年報報送之日起7日後,登錄“中國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詢海關接收企業年報的狀態。截至2018年8月31日,海關管理企業仍未報送2017年度年報(海關年報事項除外)的,市場監管部門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並向社會公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關管理企業仍未報送2017年度年報海關年報事項的,海關將其列入信用信息異常企業名錄並向社會公示。□鞠 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