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鄧肯,到底有多偉大?

許多年輕的球迷往往不理解,為什麼鄧肯就一定是“歷史第一大前鋒”?

因為他職業生涯場均得分不過20分,沒有馬龍的場均得分,沒有諾維斯基的進攻能力,沒有加內特的滿場咆哮,職業生涯晚年打球的直播和錄像大家也看過,不過就是個地板流老油條大前鋒嘛?他職業生涯榮譽堆成了山,許多人卻總認為他只是運氣好。

他職業生涯五次奪得NBA總冠軍;兩次獲選NBA常規賽MVP;三次獲選NBA總決賽FMVP;十五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並列歷史第一);十五次入選NBA最佳防守陣容(歷史第一);十五次入選NBA全明星賽(歷史第四)。更誇張的是,他職業生涯拿下了一千多場勝利,球隊連年50勝,四大聯賽勝率第一,一輩子都是奪冠的最強競爭者之一。不是因為鄧肯有了這些榮譽,他就成了“第一大前鋒”,而是因為鄧肯就是“第一大前鋒”的實力,所以他才能獲得這麼多的榮譽。無論是馬龍、巴克利還是加內特,都不能和他相比。

2003年之前,他外號叫做“維克森林魔鬼”,他輕巧快捷,跑起來像頭鹿,面筐跳投,打板跳投,側翼運球切入,甚至還能經常玩一玩自己控球快攻一條龍上籃,還能惡意模仿一下喬丹的空中換手上籃,簡直是個長手面癱版的格里芬,那時候他是真的大前鋒,2003年總決賽砍下準四雙的全能大前鋒。大家如果重新看一下2003年總決賽,會發現,當年他對位的暴力大前鋒肯揚-馬丁,被鄧肯的大帽扇的暈頭轉向,差不多一上場就腿發抖,根本忘記了怎麼打球。

鄧肯是什麼人?他是不世出的天才,沒有參加選秀的時候,就讓NBA瘋狂了,1996年的夢之隊曾經和美國大學生打過一場比賽,美國隊中有海軍上將、尤因、奧拉朱旺、奧尼爾等超級中鋒,然而鄧肯面對他們,照樣砍下了20多分,當時就震驚了NBA 。

在他參加選秀的那一年,整個NBA都在為他搞擺爛大戰。1996-97賽季,一開始擺爛的原本只有凱爾特人和灰熊。但內訌的76人和上將報銷的馬刺也攪和了進來。最終14勝的灰熊成功成為倒數第1、15勝的綠軍屈居第2、馬刺第3、76人第4。除了努力擺爛,紅衣主教還搞到了僅24勝的小牛的首輪選秀權,這麼一來,他有兩次機會衝擊狀元籤,堪稱雙保險。但結果令老主教心酸氣苦,馬刺獲狀元籤,綠軍只收獲了第3順位和第6順位。失意的綠軍無奈選了比盧普斯和羅恩。而波波維奇高興得發了瘋,跑到維京群島上去覲見他未來的陛下。此後的18年中,他給馬刺帶來了5座總冠軍獎盃,和四大聯賽第一的勝率。

最讓波波維奇吃驚的是——當他把鄧肯帶到聖安東尼奧馬刺隊的第一天,這位維京群島來的大個子就能和隊內的MVP大衛-羅賓遜談笑風生,倆人一聊就是一下午,談的還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從這時候起,你就會發現,波波維奇選擇球員已經有了一個標準,他未必在意那些天賦異稟的天才,而是會刻意選擇那些聰明、理性、善於溝通、懂得團隊協作的球員。鄧肯的氣質,奠定了這一切的基礎。

鄧肯是那種願意為任何一位隊友付出的超級巨星,他職業生涯中,甚至可以去為一個角色球員掩護擋拆,他可以為了一個替補球員吸引包夾、卡位搶籃板,他不是那種高高在上的帝王,他是為所有人服務的“大基本原理”,他是一切戰術的基礎所在,但卻又把自己隱匿在團隊籃球中,樸實無華,像個最普通藍領球員,這是喬丹、科比、詹姆斯都做不到的。

這,才是鄧肯的偉大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