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前要明白:所謂的“標配人生”,就是胡扯

30歲前要明白:所謂的“標配人生”,就是胡扯

剛畢業一年的表弟最近很焦慮,總是打電話跟我吐槽——“生活和我之前想象的差太遠了!”從小到大,家人總告訴他,努力上個好大學、考個公務員,一輩子就能過得開開心心。他也確實是這麼做的,上了985,考了公務員,但畢業一年後,他依然適應不了體制內的生活,每天都過得非常壓抑。

他問我:“我已經過上了別人期待的生活,為什麼還是不幸福?” 像我表弟一樣困惑的人,其實不在少數,他們雖然過上了“別人期待中的幸福生活,卻沒有多少幸福的感覺,經常在焦慮與迷茫中掙扎。

這種現象讓我想起行為科學教授,保羅·多蘭曾提過的一個詞語——社會敘事。他說,社會上充斥著很多“故事”,比如人要事業有成、要早點結婚……很多人都將其視為真理。但事業有成真的能帶來幸福嗎?早結婚就一定好嗎?

多蘭教授根據這些疑問,寫成了《敘事改變人生》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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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中,他反覆提醒我們:

大家都習以為常的“社會敘事”,只是一種“美好生活的神話”。


它們固然可以指導我們的生活,但如果將其視為必須遵守的教條,那隻會毀了我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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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受害人”的背後,是 “完美世界”的社會敘事


多蘭教授這樣定義“社會敘事”一詞:

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大眾習以為常、深刻影響大眾認知和行為的“普遍共識”。

比如,每個人都應該努力讀書,學歷越高越好;要努力工作,儘可能地多賺錢;每個人都要結婚,結了婚就要生小孩……這些社會敘事,對我們所思所想、所作所為都做出了規範,無論我們是否喜歡,都真切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

“社會敘事”的存在,有一定的正面意義,比如它們能給我們的生活提供指導,讓我們活得更輕鬆、更簡單。但如果我們對這些社會敘事不加以辨別,不問真假就全盤接受,那我們就會陷入“敘事陷阱”之中,給自己和別人造成極大困擾。

最經典的一個例子,就是那些在各種性侵案件中,堅持“完美受害者”理論的人。前段時間曝光的 “養女性侵案”,網上居然存在不少支持鮑某明的聲音:有人說,鮑毓明是少數有能力對抗美國法律的中國法律人士,暗示這件事是美國人在搞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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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女生沒準有戀父情結,目的沒達到所以反咬一口的概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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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網友,明明自己也是已婚女性,居然說“這裡面肯定有問題,不然太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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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媒體還出了一篇報道,硬是把這個人人憤慨的惡性犯罪,寫成了一個“霸道總裁愛上蘿莉”的虐戀故事。實際上,這件事唯一的“反轉”,只能是鮑毓明沒有和這個女生髮生過性行為,但這一點,鮑毓明自己都沒有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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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和44歲相比,財力、閱歷、心智、身高、體重都被對方碾壓,她或許連“自”都沒有,哪來什麼“自願”?

但為什麼總有一些人,會認為這女生要負最大責任?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他們心中都有一個 “完美世界”的社會敘事。很多人總覺得,這個世界是絕對公平的,只要努力就能成功,做個好人就能有好報,惡人才會有惡報,一旦你受到了什麼傷害,那一定是你做錯了什麼。這種觀念,能讓大家更容易適應和理解這個複雜的世界,也能激勵大家當一個好人。所以,它被所有人口口相傳,慢慢就成為一種堅不可摧的“社會敘事”。

實際上,這只不過是大家的一廂情願,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很多事情並不由我們掌控,好人沒做錯事,也會遭受傷害。那些堅持“完美受害者”的人,就是沒辦法走出這種社會敘事,哪怕受害者已經做得足夠好了,他們也要扭曲受害者的形象,忽視受害者的痛苦,來維持自己堅信的“社會敘事”:

“好人是不會平白無故受害的,所以你一定是壞人!”他們就像多蘭教授所描述的那種人,“不僅想融入這種敘事,還會對那些不融入的人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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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做法,不僅傷害了那些受害者,也傷害了他們自己,他們壓抑住自己的同情心,抹殺掉自己對好惡的判斷,最終淪為別人眼中冷血無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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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結婚,然後呢?


在《敘事改變人生》一書中,多蘭教授從婚姻、家庭、事業、健康等角度,闡述了那些最常見的社會敘事。但這些社會敘事,往往不如我們想的那麼完美。比如很多人覺得,活在世上錢賺得越多越好,但賺錢越多真的越幸福嗎?

對英國20萬人做過調查後,多蘭教授發現:年收入2萬英鎊(約17萬元人民幣)的人幸福感最強。年收入超過2萬英鎊,收入越增長,幸福感就會越減少。美國也有一份類似的研究,研究人員對美國2萬名參與者進行研究,發現年收入在5萬到7.5萬美元之間(約人民幣四五十萬)的人幸福感最強。年收入超過10萬美元的人,幸福感居然和年收入低於2.5萬美元的人差不多。多蘭教授分析,這是因為錢越賺越多,要面對的麻煩事也就越多,錢能帶來的邊際效益也越少,因此幸福感並不會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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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馬雲說的“月薪2、3萬,有個好家庭,生活才是最幸福”,可能真的是有感而發。除此之外: 婚姻被認為是人生的必需品,但實際上不結婚的人和結了婚的人,幸福感沒有顯著差別;很多人盲目購買更大的房子,實際上他們根本不需要這麼多空間;當然,多蘭教授不是讓大家不結婚、不生小孩、不要賺錢,而是想讓大家看到社會敘事對我們潛移默化的影響。你當然可以結婚,但你選擇結婚只能是因為它們適合你,而不是社會敘事驅使你做出這種選擇。

事實上,我也對多蘭教授所說的“敘事陷阱”深有同感。中國人都聽說過一句話,“早睡早起身體好”,覺得早起好處多多,不僅對身體好,還能利用早上的時間多做事情。我就是在這種說法的引導下,加入了個早起打卡群,每天早上5點就起來。剛開始幾天我還覺得成就感滿滿,但過了幾天就撐不住了,每天都哈欠連連,工作效率直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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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為是自己還不習慣,誰知咬牙堅持了半個多月,我每天還是無精打采,多次因為上班打瞌睡被領導批評,後來甚至還病倒了。我開始懷疑:早睡早起,真的適合我嗎?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早睡早起並不適合所有人,有些人一到晚上就犯困,所以適合早起,另一些人晚上精神抖擻,白天喜歡賴床,所以沒辦法早起。早起並不是萬能的,最重要的是尋找自己身體最適合的節奏,摸索出一種自己適合的工作和生活模式。

多蘭教授指出,那些流傳甚廣的社會敘事,只不過是社會期望對我們所有人的要求,它可以指導我們的行為,但不能超越人本身的感受。每個人都這麼做,並不代表就是真理,更不代表就一定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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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建議,讓你遠離“敘事陷阱”

關於如何逃脫社會敘事的陷阱,多蘭教授給出了3點意見:


第一,不要對自我耿耿於懷,要接納自己的感覺。

生活從來沒有“一刀切”的模板,我們不應該被現有的想法禁錮。真正重要的,是我們經歷了什麼,而不是我們聲稱自己經歷了什麼。任何社會敘事的影響都應該根據人的感覺來評估,哪怕成功人士年入百萬、衣著光鮮,如果他自己不覺得成功,那他就談不上成功。

因此,我們不要再對自己的感覺耿耿於懷,要接納自己的感覺,哪怕它和主流的社會敘事不同,但這也是你最真切的感受,它能保護你不受社會陷阱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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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心理諮詢師李松蔚所說的:

“對大部分人來說,保護我們的只能是常識。這個常識就是:你不舒服,這件事就不對。”


第二,幸福是當下的體驗,要關注身邊的小事

大部分的社會敘事,都要求大家關注那些重大決策,比如要不要結婚、要去哪家公司。但實際上,快樂的源泉其實是我們身邊的小事:和朋友說笑、呼吸新鮮空氣、和陌生人交流……與其想著如何賺大錢,不如把注意力放在如何確保每天晚上能睡一個好覺。


第三,不要代替別人做決定,要允許別人追求自己有益的生活。


多蘭教授指出,我們代替別人做決定時,往往也是受到“我這是為了你好”的社會敘事的影響。但這麼做,其實是把對方的感受置之不理,剝奪了別人做決定的權利。

生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根本不存在什麼統一的生活模板。所以,我們可以給對方提供建議,但千萬不要代替別人做決定,因為他們自己覺得快樂的生活,才是對他們最有利的生活。

正如英國詩人馬洛所說的那樣:“成功只有一種方式——按照自己的意願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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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唐一 編輯 | 燕妮

圖源 |《然後,活下去》、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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